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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解读|《宁陕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制度》(草案)解读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2-1055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9-28 14:29 成文日期: 2022-09-25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制度》(草案)解读

宁陕县财政局局长  向平昌

2022年9月25日)

 

一、制度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为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率,切实提高我县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统筹监管服务工作水平,建立统一规范、程序优化、便捷高效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秩序,着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工程建设环境。按照2022年9月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县财政局草拟了《宁陕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制度(讨论稿)》,9月22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罗新玮主持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宁陕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制度(讨论稿)》,县财政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定的《宁陕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制度(讨论稿)》,以下简称《工作制度》。

二、工作制度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工作制度》共分八章,三十四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工作流程,第三章为限价评审,第四章为招标投标,第五章为开标评标,第六章为投诉处理,第七章为标后管理,第八章为附则。

《工作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一至三条;

第二章工作流程,四至六条;

包括招投标环节和政府采购两方面流程,在9月7日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宁陕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统筹监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时已经汇报,在此不再赘述。

第三章限价评审,七至九条

第七条  县政府成立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责任副组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财政、审计、发改、交通、住建、农自然资源、林业、教体科技、卫健、经贸、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文旅广电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投资评审工作。

第八条  严格按照《宁陕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最高限价进行评价与审查。

第九条  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对其提供项目最高限价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项目业主单位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评审资料的,县政府采购(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不予受理,县财政局不得出具审核批复意见。其中,项目招标方案批复文件应载明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须经县发改局按照限额分级送审原则,报请县政府领导审定后予以批复。

将原《宁陕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按照现在工作需要,进行了修订,明确了评审范围、评审内容、评审程序以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还有监督管理、附则,共七章二十九条。

 第四章招标投标,十至十六条;

明确招标类项目在县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中心全程监督指导下,如何做好招标工作。

严格按照附件一《宁陕县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信誉良好、收费合理、业务能力较强的代理机构,进行代理业务。拟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名录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采取自愿报名,加入宁陕县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平台。《宁陕县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单位按照“一事一选”原则,采用随机抽取、择优选取、直接选取、择优选取+随机抽取四种方式选取代理机构。按照赋分制设立代理机构负面清单,低于60分以下或出现《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负面清单》所列禁止行为的代理机构,不得继续承接宁陕县招标代理业务,清退出宁陕县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平台。如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名录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已清退,则同时在宁陕县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平台清退。

第五章开标评标,十七、十八条;

项目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县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中心负责对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六章投诉处理,十九条至二十二条;

规定投诉处理时限及所处阶段如何处理等问题。

第七章标后管理,二十三至三十一条;

为了加强标后管理,由县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发改、财政、审计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组成项目标后履约检查工作组,负责对公开招标类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检查按“双随机”规则进行,重大项目实行检查全覆盖。主要解决项目标后履约问题,防止项目层层转包等问题。

第八章附则,三十二至三十四条。


原文链接:https://www.ningshan.gov.cn/Content-2482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