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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21年水毁补充耕地修复项目招标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2-106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8-12 15:52 成文日期: 2022-08-12 00:00
发布文号: 宁发改农经〔2022〕425号 公开目录: 重大项目建设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送宁陕县2021年水毁补充耕地修复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宁自然资字〔2022〕250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投标管理规定,批复如下:

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址为江口回族镇高桥村、新庄村、冷水沟村徐家梁,新场镇新场村大储家沟口、同心村,四亩地村,龙王镇东沟村。建设内容及规模:恢复补充耕地657.16亩,包括2021年水毁的4个镇7个地块补充耕地57.16亩进行覆土修复,修建护地河堤7条1904米;全县25处600余亩零星水毁耕地采用客土覆土修复。使之达到耕种条件,提高粮食产能。估算总投资780万元,项目代码为:2204-610923-04-01-777552。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1年水毁补充耕地修复项目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建安费估算716万元(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结果为准)。

监理费估算16万元(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结果为准)。

三、招标方式

施工标段:公开招标。

监理标段:不招标。

须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媒体,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及相关应该公布的信息。

四、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由招标人委托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代理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依从国家相关规定。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七、注意事项:

1.根据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本工程的招标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不得擅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外交易。

2.根据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规定,其工程招标的最高限价,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出具评审意见后,方可组织招标。

3.本项目工程招标工作结束后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特此批复。

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