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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scjdglj/2022-0006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2-06-04 10:16 成文日期: 2022-06-01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和监督检查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陕市监发〔2022〕103号)和《宁陕县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清理主体,健全工作机制

公平竞争审查以自我审查为主,政策制定机关要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要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我审查;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公平竞争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撒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县政府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起草部门或者牵头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和内涵的理解,按照《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16 号)第三条执行)。

二、审查、清理范围及重点

清理的范围是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本年度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于规章、规范性文件,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审查、清理重点是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主要包括: (一)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设置审批或者具有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准入限制。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标准技术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二)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地商品和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或补贴政策;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排斥、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投标;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 违法违规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货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政府采购中标绑定的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的行为。

(三)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在生产要素使用、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方面行政管理、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给予特定经营者特殊待遇。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项目库、名录库等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务的行为等。

(四)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强制、组织、引导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违法披露或者违法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滥用行政权力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划分市场、限定交易主体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为;制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6月1日—6月30日)。各部门要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及程序,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开展自查,梳理出可能需要清理废止的政策措施清单;通过主动排查,结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发现梳理可能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纠正。

(二)检查处理阶段(2022年7月1日-9月30日)。宁陕县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主动排查、举报、信访、新闻媒体报道等途径,结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发现收集行政垄断案件线索,并根据省局授权参与前期调查上报省局。省局根据办案程序要求对案件线索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对于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督促其认真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必要时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

(三)总结汇报阶段(2022年10月30日前)。各部门要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清理、废止和修改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等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实施

公平竞争审查和清理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对照清理重点,逐项研究分析相关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抓紧开展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按时完成;要充分认识“打破行政性垄断”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作为,抓好工作落实;要以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将事前的公平竞争审查和事后清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预防和制止行政性垄断的有效闭环,不断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从源头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发生。

联系人:康厚群 QQ:1329677811 联系电话:13992549666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