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融放贷”重点行业领域地方金融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2-1249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11-07 11:58 | 成文日期: | 2022-11-07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22〕84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金融放贷”重点行业领域地方金融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金融放贷”重点行业领域地方金融
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金融放贷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金融秩序,打击暴力催收、“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宁陕县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职能职责,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全县地方“金融放贷”领域有关乱点乱象整顿治理工作,助推全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开展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到2023年8月,全县“套路贷”、“校园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果持续巩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深化金融放贷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日常监管、报表审核、数据分析等方式,全方位加强金融放贷监管力度。重点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高息发放贷款及“套路贷”现象,是否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是否存在威胁、侮辱借款人或暴力催收等行为。有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的,要摸清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还款来源、履约情况、是否存在非法手段催收等。始终保持对非法金融活动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守“不变相吸储、不高利放贷、不暴力催收”三条红线。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公安局
协助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教体科技局
(二)推进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处置工作。开展辖区内 P2P平台排查工作,严禁各类网贷平台进宁驻宁。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力度,强化监测预警措施,严防发生各类 P2P平台暴力催收、“套路贷”行为。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协助单位:县扫黑办
(三)纵深推进打击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聚焦非法集资突出问题化解处置,全力攻坚。利用陕西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平台、地方金融监管平台等加强辖区内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实时监测预警,逐条逐项开展实地调查和摸排工作,严控非法金融活动源头风险,提升“金融放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质效。
责任单位:县处非办、县公安局
协助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畅通线索处置移交工作机制。完善同纪委监委、 司法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健全线索处置移交机制、对日常监管、排查发现和举报受理的地方金融组织涉黑涉恶线索,尤其是有关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套路贷”的线索,逐条核实、研判,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线索,并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发现的地方金融领域黑恶势力幕后“保护伞”、“关系网”及腐败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置。
责任单位:县处非办、县公安局
协助单位: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加强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通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活动,全面动员各金融机构广泛普及金融知识,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剖析非法集资、 “套路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警示和宣传教育。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净化地方金融生态。
责任单位:县处非办
协助单位: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党中央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坚持多措并举。依据法律法规和金融行业相关制度规定,对辖内金融机构进行广泛排查,实现排查全覆盖、风险全防控。通过现场检查,数据收集等方式,结合群众举报信息,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如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情节,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同时应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形成防范风险制度规则,建立健全非法融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加强信息报送。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各镇人民政府,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月9日前要向县政府办报送上月整治进展情况表,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主要成果等,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反馈(具体按照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转发市金融办关于印发“金融放贷”重点行业领域地方金融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