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矿山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2-1263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05-17 15:42 | 成文日期: | 2022-05-17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22〕26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范矿山企业运营,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矿山破坏生态环境及安全生产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围绕上级环保督察、秦岭生态环境检查、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矿山破环生态环境及安全生产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同时,对生产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及安全生产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逐矿建立排查整治台账。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矿山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指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陈康同志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秦岭办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农水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各镇镇长为成员的矿山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安排
此次矿山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5月20日至6月10日为集中排查阶段,6月1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对上级交办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矿山开展的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由牵头部门负责,相关单位、属地镇政府配合(附件1),认真开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汇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整治意见,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组织实施,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
对生产矿山存在的破坏生态环境及安全生产问题由各责任部门组织排查(附件2),县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对排查出的问题汇总反馈,由责任部门负责督促矿山企业制定整治方案,2022年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到位。各镇和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矿山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要强化协调联动,及时沟通信息,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部署,排查到位。各镇和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要按照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高标准、全方位开展排查,认真研判分析存在问题及整治措施,6月10日前将问题台账报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夯实责任,整治到位。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应查尽查、应治尽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督察范围,对不重视排查整治工作、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及时约谈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附件:1.上级交办矿山治理“回头看”排查清单
2.生产矿山“回头看”排查整治责任清单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