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的温馨提示(三)

作者:宁陕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来源:宁陕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2-15 16:18

为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工作,结合近期疫情形势变化和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县重点机构人员核酸检测频次等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新冠病毒阳性病例转运队工作人员、医疗废物收运及处置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1天1检。

二、隔离观察的阳性病例于第6、7天各检测一次(间隔24小时),若CT值<35,随后1天1检(间隔24小时);经住院治疗的阳性病例出院后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检测一次。

三、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采样名单以流调溯源组确定、社区防控组通知为准)第5天检测一次。期间若出现发烧等相应症状,自行联系属地卫生院进行采样。

四、本辖区有疫情时,学校(托幼机构)每日抽检不少于教职工及学生总数的20%;养老福利机构、羁押场所工作人员1周2检。

五、其他相关机构(场所)人员、人群,根据自身情况实行愿检尽检,自费检测。为确保检测时效,检测时提倡单采单检。

六、各级各单位不得扩大查验核酸阴性证明范围,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再次提醒:广大群众朋友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做核酸,无症状不做核酸,排队做核酸容易引起交叉感染。出现混管异常,请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单采单检。


宁陕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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