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陕县委办公室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宁陕县县级河长、警长及县河长制办公室人员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2-1354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04-05 09:40 | 成文日期: | 2022-03-30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管理公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县级河长、警长及县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县总河长、副总河长
总 河 长:郑红丹县委书记
周锦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总河长:孙坤县委副书记
罗新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贺海宁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总河长
兼总警长:陈康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二、县级河长
汶水河县级河长:郑红丹县委书记
长安河县级河长:周锦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池河县级河长:孙坤县委副书记
旬河县级河长:罗新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蒲河县级河长:贺海宁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三、县级警长
汶水河县级警长:唐洪波县公安局副局长
长安河县级警长:叶小波县公安局副局长
池河县级警长:吴大军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长
旬河县级警长:梁开军政工监督室主任
蒲河县级警长:吴大军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长
四、县河长制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志清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康祥安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
唐洪波县公安局副局长
梁威奇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副局长
张清俊县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各镇级河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镇级警长由辖区派出
所所长担任。
附件:宁陕县县级河长负责河流联系单位名单
宁陕县县级河长负责河流联系单位名单
汶水河: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长安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池河:县自然资源局
旬河:县林业局
蒲河:县住建局
中共宁陕县委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