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广货街镇五台村扶贫互助协会2021年度财务运行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sjj/2022-0012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2-12-28 15:47 | 成文日期: | 2022-12-20 00:00 |
发布文号: | 2022年第29号审计结果公告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审计局自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0月10日,对宁陕县广货街镇五台村扶贫互助协会(以下简称“五台村扶贫互助协会”)2021年度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五台村扶贫互助协会成立于2017年,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法人:宋耀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610923MJY345878J。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入会会员66人,宁陕县扶贫局累计下拨资金50万元,协会管理人员共计5人:会长宋耀文、会计陈秀珍、出纳徐世平、监事会主任宋崇明、副主任谢传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账簿登记不规范
1.协会日记账、明细账未按要求进行每月合计,登记不规范。
五台村扶贫互助协会应严格遵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登记会计账簿。
2.未提取风险金,扩充互助资金本金。
五台村扶贫互助协会应严格按照《宁陕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宁扶发〔2018〕2号)按标准提取风险金、公积金,并规范使用。
(二)未及时公示公开协会资金情况
五台村扶贫互助协会未对上级拨入财政资金、借出及回收资金、占用费及利息收入、办公支出及获得的社会捐赠等资金及时进行张榜公示,资金管理、使用未做到“公开透明”。
五台村扶贫互助协会应严格遵守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及时公示公开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存档公示资料。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应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二)应严格遵守《宁陕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管理互助资金,及时公示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公开透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