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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动公开

    14325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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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陕县民政局

    1344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zfbmssthjjnsfj/2023-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公开日期: 2023-01-03 17:09 成文日期: 2023-01-03 17:09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环评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宁陕县鸿兴诚砂石加工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加工与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1(7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915-6823373

通讯地址:宁陕县迎宾大道40号

邮编:711699

项目名称

文号

时间

宁陕县鸿兴诚砂石加工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加工与销售项目

宁环批复[2023]1

202313


附件:宁环批复[2023]1号-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宁陕县鸿兴诚砂石加工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加工与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