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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陕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zfbmnsxzfhcxjsj/2023-000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3-01-13 10:36 成文日期: 2023-01-10 11:41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为了依法规范本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宁陕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一)起草背景
  为了依法规范本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县政府颁布的原《宁陕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7〕117号)于2022年12月19日已到期,依据中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起草了本《办法》,经县政府审定后印发。

(二)制定依据

《办法》起草的主要依据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安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二、起草过程

在修订《宁陕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过程中,由县住建局具体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县住建局在修订过程中,于2022年11月15日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上传县政府网站,广泛征求了各部门及广大群众意见建议,截止2022年11月30日共征集意见建议1条,采纳0条,县住建局会同县司法局吸纳合理意见并予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该《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办法》共分为五章47条。新起草的《宁陕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审查修改稿)》,由原《办法》的共计四十八条修改为四十七条,共分为总则、征收决定、补偿、法律责任、附则五章。
  第一章总则七条,主要对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委托实施、监督指导、举报与监督等内容作了规定,与原《办法》内容一致。
  第二章征收决定十一条,主要对征收计划、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被征收人的救济权、被征收房屋情况的调查登记以及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的禁止性活动、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决定等内容作了规定。没作大的调整,只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删除了“居民户口迁入与分户”。

第三章补偿二十二条,主要对房屋征收补偿原则、补偿内容、补偿方式选择、评估机构选定、评估争议处理、被征收人住房保障、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奖励,搬迁与临时安置费支付,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内容作了规定,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基本一致,没作大的调整。

第四章法律责任六条,主要对征收部门、工作人员、评估机构在征收补偿工作中规范行为,责任追究,被征收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作了规定。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原《办法》一致。 第五章附则共两条。主要对施行日期作了规定。《办法》自2023年1月31日起施行,2028年1月30日废止。

源文件地址:https://www.ningshan.gov.cn/Content-25078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