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县镇人大联系代表全覆盖、代表服务选民全覆盖”实施意见​

作者:罗友萍 来源:宁陕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3-01-13 17:41 【打印本页】

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深化“县镇人大联系代表全覆盖、代表服务选民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个全覆盖”实施意见)。

《“两个全覆盖”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及方式、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提出了“两个全覆盖”的内容及方式,通过深化“两个全覆盖”工作法,丰富基层民主形式、畅通民意渠道,打通联系代表和服务选民的“最后一小步”,为全面建设富强美丽文明和谐宁陕贡献人大力量。

《“两个全覆盖”实施意见》提出县镇人大联系代表全覆盖就是健全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与县人大代表紧密联系的长效机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联系镇人大及所在镇的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相应界别的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各联系5名左右县人大代表;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别联系所在镇的镇人大代表,实现县镇人大联系代表全覆盖,进一步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人大代表服务选民全覆盖就是以“就近便利、方便服务”为原则,县人大代表联系服务选区所在镇的选民10户以上,镇人大代表联系服务选区所在村组选民10户以上,实现人大代表联系服务选民全覆盖,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打通群众利益诉求通道。

《“两个全覆盖”实施意见》指出联系代表全覆盖要做到:一要定期开展走访。随时掌握了解所联系人大代表的工作生活情况,做到“四必知”(代表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履职情况、所提建议及落实情况),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视察、调研、民生实事监督、代表小组活动。二要用好履职阵地。进一步健全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各项规章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视察检查、调研评议、建议督办、述职评议、履职交流和“面对面”等工作,切实将家站平台打造成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好桥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好平台,人大代表学习交流的好阵地,国家机关听取代表意见的好场所。三要搭建活动载体。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在联络站开展“心中明责、承诺亮责、选区述责、定格评责”四责行动,组织代表定期学习交流、定期开展活动、定期接待选民、定期走访反馈、定期述职评议等“五个定期”经常性集体活动,形成调研日、议政日、接待日、走访日、述职日“五个日”活动,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进全县中心工作落实。四要收集民情民意。依托家站平台和宁陕智慧人大APP,创建人大代表履职网格化服务体系,切实推动代表倾听民情、汇集民意、集中民智,全方位收集民情民意。

《“两个全覆盖”实施意见》强调人大代表服务选民全覆盖一要常态化联系。通过电话微信、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放信函、工作名片、设立公示专栏等方式常态化联系选民,了解掌握所服务选民的基本信息、生产生活情况、反映诉求事项、急需解决问题、思想动态等情况,做到家庭情况清、人员类别清、思想动态清、隐患矛盾清、群众需求清、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清“六清”。二要网格化管理。按照“321”基层治理模式,人大代表担任网格员,将网格内选民划分为“放心户、关心户、连心户”三类户,继续实施“绿黄红”三色管理服务,同时,将矛盾纠纷、普法宣传、生态环保、应急管理、代办事项等事项纳入网格,实现“人到格中去、事在网中办、服务全覆盖”。三要精细化服务。按照“选民需要什么,人大代表就做什么”的原则,精准服务选民,深入开展以“三承诺(惠民政策我来讲、群众难题我来解、邻里矛盾我调和)、三上门(防贫风险排查上门、产业就业帮扶上门、思想困惑疏导上门)、三必到(突发意外必到、家有丧事必到、成员重病必到)”为主要内容的联系服务,针对选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力所能及地提供服务,帮助解决就学、就医、就业等问题,实现服务全覆盖。四要平台化履职。依托镇、村代表联络站、智慧人大履职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等代表主题监督活动,破解工作难题,解决实际问题;定期开展“两说一商”(干部说法说政策、群众说事说心声、大事要事民主协商)、人大代表助力乡村振兴、为民办实事、人大代表集中议事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治理、政策落实、便民服务、法治服务、德治服务、经济社会文化服务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助力打通联系服务选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两个全覆盖”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常委会各包联镇领导按照分工“谁包联谁负责”原则,分别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各镇人大做好相关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镇人大主席团和县镇人大代表要结合日常工作,自觉深入开展“两个全覆盖”工作,确保两个全覆盖见实效,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两个全覆盖”实施意见》强调“两个全覆盖”活动中了解的需要向县级国家机关、组织反映或者需要其研究处理的问题,可以书面形式通过县人大有关工作机构予以转告;也可以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办理答复,办理答复情况应及时反馈给相关的代表。同时县镇人大和代表参加“两个全覆盖”活动,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时间保障,按正常出勤对待,保障其工资和其他待遇。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服务选民工作经费,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纳入代表的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两个全覆盖”实施意见》要求“两个全覆盖”工作开展要与“为民办实事”、人大代表“五带五做”助力乡村振兴、联镇包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结合起来,既要力戒形式主义,又要反对官僚主义,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忌走马观花、蜻蜓点水,重点围绕城镇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招商引资和基层治理等,解决公众受益的大事、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