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财政局转发《安康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 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czj/2023-0056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7 11:42 | 成文日期: | 2023-02-07 00:00 |
发布文号: | 宁财采管字〔2023〕2号 | 公开目录: | 采购目录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安康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的通知》(安财采管函〔2022〕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宁陕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办采管〔2018〕13号)同时废止。
附件:安康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的通知.ofd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的通知.pdf
宁陕县财政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