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czj/2023-006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16 11:23 | 成文日期: | 2023-02-16 00:00 |
发布文号: | 宁财采管字〔2023〕4号 | 公开目录: | 采购目录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县属国有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是确定政府采购项目属性的基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计划、统计政府采购数据等业务均需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范管理。
二、为完善政府采购基础分类标准,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以下简称《采购品目目录》)进行了修订,制定印发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对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品目和代码均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各单位、各部门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应按照新修订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编制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实行准确分类规范管理。
四、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反馈,联系电话:0915-6821968。《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修订情况对照表,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
宁陕县财政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