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3-0185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1-22 20:53 | 成文日期: | 2023-01-19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23〕1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请各单位依据《宁陕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则》《宁陕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规则》(以下简称“两个规则”)相关规定,按照以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报送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
一、项目内容 1.各单位要按照《宁陕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则》第三条规定的决策事项,参照《宁陕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指引(试行)》(见附件1),根据县政府2023年度重点工作、县政府领导意见建议,充分结合各自职责任务及管理领域工作,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书面建议,确定决策事项建议项目。
2.报送的决策事项建议项目应当包括决策事项名称、决策承办单位、决策主要依据、实施决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决策的主要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决策需履行的程序和计划完成时限等内容。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决策事项建议项目报送工作,加强专题研究,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学习“两个规则”,全面梳理应纳入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严格履行研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必要环节和必经程序,确保依法依规、审慎严谨、高效务实报送决策事项建议项目。
2.报送单位要规范填写《宁陕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表》(见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2月3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至县司法局。本年度没有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的,要以书面形式反馈情况。
3.报送工作完成后,报送单位要跟踪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流程,跟进落实后续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确保目录编制工作高质量完成。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