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价格补贴资金公示
索引号: | zfbmnsxmzj/2023-0028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3-03-28 16:51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16:51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保障救助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关于启动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安发改成本〔2023〕137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我县2023年度1月共有23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价格补贴条件,其中低保对象中的1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低保对象价格临时补贴一并发放,不重复享受,本次共计发放补助资金300.00元,
现将2023年1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价格补贴资金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监督。
2023年1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花名册汇总表.xlsx
县民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915-6825076
宁陕县民政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