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招标公告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408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3135
  • 宁陕县财政局

    5556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72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069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82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5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9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7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4
  • 宁陕县民政局

    1356

宁陕县农产品网货开发中心及业务用房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zfbmnsxczj/2023-0113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3-04-28 11:19 成文日期: 2023-04-28 11:19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陕县经济贸易局委托,对宁陕县农产品网货开发中心及业务用房装修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宁陕县农产品网货开发中心及业务用房装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5月22日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ZC(G)2023-04

2、项目名称:宁陕县农产品网货开发中心及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63830.5元;最高限价1263830.5元            

5、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陕县幸福花园17号楼临街商铺,主要施工内容为改造农产品网货开发中心业务用房1020平方米。其中网货供应中心510平方米,综合业务用房510平方米。施工内容包括:网货展示馆装修改造,拆除、墙面、地面、棚顶装修、门头装饰及电气改造与安装等。采购清单及详细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响应供应商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1.2信用要求: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近期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

1.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①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表;②本年度纳税证明。

1.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生产安全、产品质量问题及其它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1.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2.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出具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

2.2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3.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3.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8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9《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

3.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11安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转发《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的通知(安财采管〔2023〕6号)。

3.12若同一事项出现重复文件要求的,以最新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报名注册与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注册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9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

2、获取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获取;

3、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4、操作办法:

4.1各潜在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ak.sxggzyjy.cn/),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报名信息。

4.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法进行线上操作,导致参与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注: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远程不见面招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网站没有的或者与网站说明不一致的操作流程,以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为准;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14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3年5月22日140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属行业特殊情况的响应供应商可由其分支机构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企业内部有失信人员或司法机关列入“老赖”名单的,谢绝参与。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陕县经济贸易局

   址:宁陕县城关镇文化大厦十楼

联系方式:15091864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址:宁陕县长安东街2号

  话:0915-6822399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