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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中心持续发力

作者:李齐莲 来源:宁陕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29 09:38 【打印本页】

为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流程,以便企、惠企、利企为导向,充分发挥集采机构优势,在政府采购代理环节持续发力,让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效。

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继续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和远程不见面电子化交易方式,所有代理项目都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陕网站同步发布采购公告。依照工作流程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实现“网上办”和“不见面”办理。利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远程不见面开评标流程,供应商只在自己的办公电脑前上传投标文件、解密,评标专家在网上评审、网上磋商、二次报价等,就顺利完成投标工作。让数据“多跑路”、投标人“零跑腿”,实现供应商投标更便捷、更简单,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更高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在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过程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等法规政策,采购人预留采购份额,确定工程类项目40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类项目200万元以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高对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比例,货物服务类项目价格折扣阶段性执行由6%—10%提高至10%—20%、工程类项目价格折扣由3%提高到4-6%,将助企纾困落在实处。

贯彻“政府采购+零成本投标”。近三年来,采购中心代理的项目,一是免收招标文件资料费;二是全面取消供应商以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包括保函),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三是招投标文件全部实现电子化,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四是简化证明材料,供应商资料或信息能够从网上查询的,在评审时就采用网上查询,投标人可用不提供纸质版网页证明资料。

通过一系列便企、恵企措施的落实,宁陕政府采购实现了供应商“零成本”、“零跑路”“中标无钱融资助”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减轻了投标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