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二批)
索引号: | zfbmssthjjnsfj/2023-0048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3-06-14 14:36 | 成文日期: | 2023-06-14 14:36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按照《安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安字〔2021〕134号),我县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市级牵头验收单位核查验收,以下1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14日至6月27日(10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办提出或反映。
监督电话:0915-6823373
宁陕县中省环保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落实情况 |
1 |
编号19:“全市还有部分印刷企业废气未经规范处理外排、部分砖瓦轮窑企业未淘汰、多家汽修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问题。 |
完善升级改造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依法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砖瓦轮窑企业。 |
1.督导企业规范治理设施和危废品管理,建立危废间,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及危废处理台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耗材定期更换、危废品及时运送有资质的机构处理到位,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严肃查处。 2.全面排查摸清轮窑企业底数,对已长期停产无经营条件的企业,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注销营业执照和各类行政许可,并结合城市规划建设依法依规回收土地使用权,倒逼企业关闭;对已停产但具备技改条件的轮窑企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用技术改造的方式淘汰轮窑,达到产业政策、技术规范和环保要求。 3.加强汽修行业备案审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不予备案。开展全市汽修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大排查,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
2022年3月底 |
经核查,宁陕县有宁陕县印刷厂、宁陕县秦南印刷厂2家,近年来因市场原因,2家印刷厂均处于半停产状态,生产量小,且多使用打印机,不使用油墨和稀释剂,无有机废气排放,不涉及废气未经规范处理外排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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