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一府两院’人大任命的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记名测评发出测评票23票,收回测评票23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的4人,‘基本满意’的3人……”
6月9日,在宁陕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县人大党组书记、主任刘爱军现场公布了对1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4名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1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履职评议测评结果。
“这是继去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对县级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目的是促使履职评议对象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依法办事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忠华说。
近年来,宁陕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工作,认真开展视察调研、现场评议、跟踪督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实效,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优化顶层设计 让评议方向不走样
为抓好履职评议工作,宁陕人大出台了《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视察评议办法》,将评议工作纳入每年的工作要点,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内原则上接受一次履职视察评议”要求,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评议对象分年度轮流进行。
2023年4月初,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在2022年12月已经进行8人的基础上,对1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和县发改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县统计局局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共7人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视察评议。
被评对象确定后,主任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评议相关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评议内容、方法步骤,成立视察履职评议领导小组,明确以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委办主任为副组长,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抽调了机关部分工作人员,组成了五个评议工作组,确保评议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做实调查研究 让评议过程更客观
“这几年,公安系统在陈康副县长的带领下,守护着全县的平安,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持续提升。建议强化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姜涛局长工作扎实,在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落实落地方面以干克难、勇于担当。建议在县城建设项目上再下功夫……”。
各评议工作组分别于4月下旬至5月初到履职评议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了视察,共深入7个部门、12个下属单位,座谈走访干部、服务对象133名,发放履职测评表187份,搜集整理各类问题21个。
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客观了解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并形成履职情况的评议报告,经过主任会议审议后提交常委会。
突出民主测评 让评议现场有辣味
“因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钱秀调任县民政局,建议关于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钱秀的履职评议继续进行,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涉及需个人整改部分的评议意见书发钱秀同志本人,涉及工作上需整改的评议意见发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报整改结果”。对因为人事调整而更换单位的评议对象,在评议工作中安排得更加人性化、科学化、合理化。
6月9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专题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工作。会议在听取被测评对象履职情况的述职报告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受评对象进行了现场测评,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格次,凡满意票达参评人员85%及以上的为满意,60%至85%以下的为基本满意,低于60%的为不满意,现场确定履职评议结果并当场公布。
“这次我被抽中参加履职评议,得知自己的测评结果后,感觉以后工作的压力更大了,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根据评议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措施,把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县发改局局长姜涛说。
强化跟踪问效 让问题整改见实效
测评不是终点,测评对象根据评议意见,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做实后半篇文章才是关键。
本次常委会结束后,由每个评议小组分别形成书面评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审定后,以“评议意见书”形式反馈给评议对象及其单位。评议对象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整改,并在两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结果,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决定通过或进一步整改。
“这次履职评议是一次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县人大常委会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跟踪监督,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见效,积极督促评议对象把履职评议成果转化为建设全国生态经济强县、建成全国一流生态旅游目的地的实际行动。”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爱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