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涂新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2-0494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08-26 13:36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任字〔2022〕14号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县政府研究决定:
涂新隆同志兼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
袁万宏同志任县行政学校副校长(正科级)、校务委员会委员;
杜明文同志任县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县联合征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娟同志任县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
牛辉同志任县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
张建为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秉刚同志任宁陕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
李宏超同志任宁陕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
李小杰同志任宁陕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
祝辉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韩耀辉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吕奕泽同志任县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
刘爱玲同志任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杰同志任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
柴寅生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赖军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同时负责县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向征华同志任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站长(试用期一年,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
阮绍凯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东晋同志任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段登玮同志任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
罗鹏飞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口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冯凡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川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国英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王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
赵煜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子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
黄运逸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李明月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
黄晓同志任县天然林保护站站长(试用期一年,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
柴腾同志任县财政局城关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黄杰同志县行政学校副校长、校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涂新隆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为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总工程师职务;
张秉刚同志宁陕中学副校长职务;
马玉平同志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职务;
黄秋菊同志县经济贸易局总工程师职务;
刘爱玲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柴寅生同志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赖军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向征华同志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副站长职务;
阮绍凯同志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段登玮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东晋同志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职务;
李明月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杜明文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牛辉同志县“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晓同志县国有上坝河林场副场长职务;
梁慧超同志县财政局梅子财政所所长职务;
沈政峰同志县财政局新场财政所所长职务。
韩耀辉同志原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