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分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3-119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5-09 15:41 | 成文日期: | 2023-05-06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23〕26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分年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宁陕县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
整治项目分年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和市县涉金属矿山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生态修复治理,确保我县涉金属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持续优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盯《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确定的30.72平方公里低风险防控区,对65处118.83万方废渣采取自然修复和人工与自然结合的治理措施,定期对可能受影响的旬河流域、江口镇沙坪村沙坪桥国控断面水质开展监测预警处置,确保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以上,坚决守住秦岭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守护好宁陕蓝天碧水净土。
二、整治时限及职责分工
我县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2023-2025年为第一阶段,主要由4家矿山企业负责推进治理,县政府监督企业落实任务,并同步包装项目向上争取资金;2026-2030年为第二阶段,由县政府和企业分工负责,协同推进治理,2029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2030年全面评估整治成效,做好查漏补缺。
第一阶段(2023—2025年):按照《陕西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技术要求,4家企业负责完成23处38.9万方废渣综合整治。(详见附件2)
1.2023年治理计划:治理渣体5处9.2万方,治理方式为依据实际情况采取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结合。治理责任主体为宁陕县永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宁陕县文达矿业有限公司。
2.2024年治理计划:治理渣体10处10.8万方,治理方式为依据实际情况采取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结合。治理责任主体为宁陕县潼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2025年治理计划:治理渣体8处18.9万方,治理方式为依据实际情况采取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结合。治理责任主体为陕西省宁陕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阶段(2026—2030年):按照《陕西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技术要求,县政府负责完成无主的25处37.93万方废渣综合整治;3家企业负责完成17处42万方废渣综合整治。
(1)县政府负责无主的废渣治理计划(详见附件3)
①2026年实施金川镇杨柳钼矿废渣生态修复、广货街镇广货街铁矿废渣生态修复渣体2处1.93万方,治理方式为总体自然恢复。
②2027年实施宁陕县江口镇石南沟金矿废渣生态修复、金川镇梨园钼矿废渣生态修复,渣体2处1.7万方,治理方式为依据实际情况采取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结合。
③2028年实施宁陕县广货街镇胡里坪铁矿废渣生态修复、江口镇禹王庙钨钼矿废渣生态修复渣体4处3.9万方,治理方式为依据实际情况采取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结合。
④2029年实施宁陕县广货街镇杨家湾铁矿废渣生态修复、广货街镇北药王堂铁矿废渣生态修复、新场镇马家坪金矿废渣生态修复工、广货街镇兴隆池金矿废渣生态修复渣体,渣体17处30.4万方,治理方式为依据实际情况采取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结合。
(2)企业负责治理计划(详见附件4)
①2026年治理计划:治理渣体7处6.9万方,治理方式为依据实际情况采取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结合。治理责任主体为北京邦得世纪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②2027年治理计划:治理渣体5处6.3万方,治理方式为依据实际情况采取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结合,开展矿洞整治。治理责任主体为宁陕县鑫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③2028年治理计划:治理渣体5处28.8万方,治理方式为依据实际情况采取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结合,开展矿洞整治。治理责任主体为宁陕县宏锦达矿业有限公司。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山生态环境整治是一项重大的政治工程和民生工程,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矿山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对于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质安全、提高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和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加快矿山生态修复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学习领会《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明确治理原则、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我县汉江丹江流域废渣综合整治工作。
2.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建立完善宁陕县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机制,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涉矿山环保监管职能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有关镇镇长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附件1)。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下发整改任务通知书,开展督查督办,及时汇总情况,并具体做好旬河沙坪村沙坪桥国控断面水质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履行好矿山监管主体责任,严格审批把关,组织好历史遗留矿山和关闭退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加强矿山定期巡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县域内8座尾矿库常态化监管,确保尾矿库安全稳定运行;县林业局负责落实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措施,做好植被修复技术指导工作;县农水局负责做好矿山废渣水土保持,对存在问题的矿山治理强化水保技术指导;县经贸局负责积极招引企业对可利用的矿山废渣实施综合利用;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负责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探索“矿山治理修复+产业导入”新模式,利用获得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发展特色产业,将矿山综合整治与生物医药、生态旅游、健康养老等生态产业融合发展。
3.强化措施,综合施策。按照“全面调查、精准识别、科学评估、系统谋划”的总体要求,及时开展环境风险和影响评估,合理确定整治策略和整治项目。遵循“堵源头、断途径、治末端、重恢复、管变化”的全过程风险管控技术,对全县65处废渣区分轻重缓急实施整治,自然恢复情况较好的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中低风险废渣总体采用自然恢复为主的方法,无渗水或渗水显中性具备施工条件的总体采取自然恢复,并结合现场需求必要时开展人工修复。
4.协同配合,共同治理。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压实矿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县自然资源局要督促宁陕矿业、文达矿业、潼鑫矿业、永德矿业、锦宏达矿业、鑫裕矿业、北京邦德世纪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按照治理时限和修复标准完成治理任务。县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发改、财政、应急管理、经贸、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围绕生态补偿、尾矿库治理、矿渣综合利用、水污染防治、遗留矿山退出关闭等方面谋划包装项目,积极争取资金,协同配合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
5.强化督查,问责问效。建立健全督查巡查机制,县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根据省级规划和省市工作部署细化制定我县具体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要会同各行业监管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交办问题,及时跟踪督办问题,对于不认真履职、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被动影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的要及时提醒约谈,对于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破坏生态环境的,要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启动追责问责。
附件:1.宁陕县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专班
附件1
宁陕县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柯小伟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王 鹏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局长
杨继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柯尊弥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姜 涛 县发改局局长
向平昌 县财政局局长
张志清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尤忠旗 县林业局局长
刘小军 县经贸局局长
桂文旭 城关镇镇长
张永超 广货街镇镇长
万贵侠 江口镇镇长
万 路 金川镇镇长
汪煜炀 新场镇镇长
工作专班统筹负责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王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