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陕县纪委监委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县纪委监委 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8-14 17:52 【打印本页】

宁陕县纪委监委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需对宁陕县纪委监委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纪委监委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宁陕县纪委监委

地    址: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竹苑巷3号

联系方式:宁陕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6822027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备注

1

宁陕县纪委监委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红旗H5五座轿车一辆,排气量(升)1.8T。

17.98万

四、项目用途:执勤执法

五、采购预算:17.98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信用要求:

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②“信用中国”网站: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并加盖公章;③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除外,但须出示法人身份证原件)。

七、询价文件发放:

1、询价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8月15日15:00-2023年8月18日00:00时止。

2、询价文件发放方式:

注:1.本次询价文件发出一律采用现场报名领取。报名时,供应商应提供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进行报名审核,审核完成后按照回执提示办理。

2.供应商应当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送达至询价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00: 00时。

2、询价时间:2023年8月15日00:00-2023年8月18日00:00时止。(法定节假日不接受递交)

3、询价地点:宁陕县纪委监委三楼会议室(305)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2、潜在供应商公司内部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宁办发【2017】23号之19条)。

3、所有与询价有关的要求,以发出的询价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