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江河江口镇重点段防洪工程(三次) 招标公告
索引号: | /2023-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8-22 16:57 | 成文日期: | 2023-08-22 16:57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江河江口镇重点段防洪工程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农经【2022】5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陕县江口镇、广货街镇;
2.2工程规模:广货街镇鸳鸯沟新修堤防225米,广货街曼沟口新修堤防222.55米,江口镇田坝院子段新修堤防377.11米,江口镇烈士陵园新修堤防261.06米;
2.3项目投资总额:843.00万元;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宁陕县江河江口镇重点段防洪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有近三年建设类似业绩及施工经验;
(2)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
(3)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①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的企业需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业绩、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②凡参与投标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凡参与投标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3日上午09:00 至2023年08月28日下午17:00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项目报名确认。(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xggzyjy.cn)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办理 CA 锁,使用 CA 锁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方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投标人未履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手续,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省外企业应先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再进行网上获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
6.2招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递交方式: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注:线下线上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宁陕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2号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东段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 |
邮编: |
711699 |
邮编: |
725000 |
联系人: |
袁工 |
联系人: |
沈川红 |
电话: |
18590003223 |
电话: |
15691573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