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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210国道城市更新商业综合体项目(三星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报告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索引号: zfbmnsxzfhcxjsj/2023-0020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3-08-22 18:02 成文日期: 2023-08-22 18:02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项目概况

宁陕县210国道城市更新商业综合体项目(三星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报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陕县210国道城市更新商业综合体项目(三星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报告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210国道城市更新商业综合体项目(三星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报告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规划条件调整论证

120000.00

1批

详见采购

文件

120000.00

1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210国道城市更新商业综合体项目(三星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报告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210国道城市更新商业综合体项目(三星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报告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供应商须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30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地点:安康市安康宾馆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关二村幸福商业中心

联系方式:0915-6826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

联系方式:029-86210100转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029-86210100转805


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