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41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41号 办理部门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王东 签发日期 2023-08-29 09:56 发布日期 2023-08-29 09:56 类别 B类
案由

关于建立县城(集镇)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

案由:县城(集镇)建设项目历来是社会关注度高,改善民生福祉的重点建设项目,但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建设主体各自为阵,缺少规划,尤其是重复开挖、随意切割路面的现象比较严重,群众意见较大。

建议:建立县城(集镇)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建设项目涉及的水、电、路、气、灯、污水(雨水)、标识等单位(企业),统一规划,一次建设,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总体建设资金,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时吸纳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

回复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41号建议的复函

李乔良委员:

您提出关于建立县城(集镇)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做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和监督实施工作,于2022年8月29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宁陕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57号)明确了宁陕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是统筹协调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重要事项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审议决策的议事协调机构。对县城(集镇)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各建设单位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2022年底我局启动了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编制工作,按照2022年第4次《宁陕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成立了中心城区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分别由我局、县住建局明确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截至目前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对中心城区的电、路、气、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都进行了规划,待《宁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复后,加快中心城区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按程序完成规划审批,为中心城区建设提供法定依据。各建设单位实施项目,必须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实施。

上述回复希望您满意,同时,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