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4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204 | 办理部门 | 民政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钱秀 | 签发日期 | 2023-08-29 15:44 | 发布日期 | 2023-08-29 15:44 | 类别 | A类 |
案由 |
关于进一步细化行政村大小划分的建议 按照(宁组发〔2022〕6号)文件指示要求,将户籍人口1500人以上定性为大村,1500人以下为小村,各项经费、待遇相对减少。根据实际情况,我县有绝大部分行政村地处偏远,地广人稀,虽然人数达不到1500人,但工作量远远超过1500人的标准。 建议:建议相关部门重新定义行政村大小的划分,并给予村干部相应补助,从根本上支持村级组织建设及村干部的发展和成长。
代表姓名:朱明勇 联系地址:金川镇 联系电话:13891511333 |
||||||
回复 |
朱明勇代表: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细化行政村大小划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结合有关政策规定,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宁陕县民政局、宁陕县财政局、宁陕县人社局《关于提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组干部补贴标准的通知》(宁组发〔2022〕 6号)要求,“全县除4个城镇社区以外,其他76个村根据大小村核定标准,按照户籍人口1500人(含1500人)以上的为大村,1500人以下的为小村。大村办公经费每个村4万元/年,小村办公经费每个村3万元/年,其中:党建工作经费不少于1万元”。根据实际情况,我县除城关镇以外,其余10个镇均存在部分行政村地处偏远、地广人稀的现实情况,村的大小划分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调整的。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已与县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如上级再出台有关提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组干部补贴标准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感谢您对我县村级组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也欢迎您能广泛收集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便于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联系人:许启丹 联系电话:0915-6822780
宁陕县民政局 2023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