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完善康养民宿产业发展管理体系的建议 | ||||||
编号 | 013 | 办理部门 | 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张富林 | 签发日期 | 2023-08-31 18:03 | 发布日期 | 2023-08-31 18:03 | 类别 | A |
案由 |
关于完善康养民宿产业发展管理体系的建议
我县所具有的生态优势、区位条件和发展定位,决定了必须将康养旅居作为首要产业,打造康养旅游胜地,是我们必须要破解的新课题和新任务。康养旅游发展可以也必须成为县域经济发展加速奔跑的“先行者”和“流量担当”。近年来,通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宣传推介,集中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强力推进民宿建设,使全域旅游成效彰显,宁陕旅游的内涵和形象大幅提升,知名度不断攀升。全县通过盘活农村闲置农房,积极争取点状供地,为康养民宿产业做好空间要素保障。目前,秦岭宿集大多处于工程建设周期,县城周边子午康养民俗园、渔湾逸谷、“八亩溪谷”等一批精品民宿综合体即将建成投运;寨沟民宿、旬阳坝精品民宿集群、大西沟秦岭宿集、“龙泉湾”精品等一批民宿集群正在规划设计阶段,大多数民宿产业点位处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外,流转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进行改造。改造过程只是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办理宅基地拆旧建新手续,消防、工程质量等安全监管审批不到位。国家对农村经营性用房管理有明确要求,我县民宿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行业部门未明确关于民宿发展用地审批管理及经营性用房消防安全、工程质量监管等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我县民宿发展仍待破题。 建议:为促进我县生态旅游民宿产业健康发展,建议由县自然资源局、农水局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康养民宿用地政策的研究落实,在不触碰生态红线的基础上,优先保障民宿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建立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储备体系,深入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有效利用存量资源发展民宿产业,确保民宿项目依法依规推进;由县住建局加强对康养民宿建筑消防和工程安全质量的管理,明确经营性用房审批管理相关规定。
代表姓名:王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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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3号建议的复函
王欢代表: 您提出关于完善康养民宿产业发展管理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民宿产业兴起、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吸引了大量游客来我县旅游消费。目前,国家、省、市关于民宿消防安全领域的相关规范和管理办法很少,新建、改建的民宿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设计无规可依、监管无法可守等系统性安全风险,根据县政府专题办公会2023年第1次会议纪要确定,由我局承担民宿建筑消防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纲领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任务,我局依据住建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参照北京市《乡村民宿建筑消防安全规范》(DB11/T 1753-2020)及国家、建筑行业相关规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先后拟定了五版《宁陕县民宿建筑消防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暂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第五版暂行办法送审后,鉴于省、市目前还未出台相关规定,县政府领经研究决定暂缓印发,待省、市相关规定出台后应发我县民宿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康养民宿建筑工程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规建设,并符合建筑相关规范,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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