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对垃圾投放点卫生清理的建议
编号 064 办理部门 住建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张富林 签发日期 2023-09-01 09:28 发布日期 2023-09-01 09:28 类别 A
案由


 

关于对垃圾投放点卫生清理的建议

 

老城以下路段210国道沿线已纳入城市规划,属于城区路段。消防大队和幸福桥垃圾投放点的卫生整治一直由社区安排专人进行清扫,目前因无人愿意接替此岗位,导致每天都有大量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不仅增大了清理垃圾的困难及工作量,更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城市整体面貌

建议:县政府将消防大队和幸福桥垃圾投放点的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县级管理,由县创建办积极协调解决,对此两处垃圾投放点位进行优化调整,安排城区环卫工人进行及时清理,并定时定点巡逻,引导附近居民有序投放垃圾对堆放的垃圾,改善环境卫生,营造整洁居住环境。


代表姓名苏延军

联系地址城关镇关二社区

联系电话13571456576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64号建议的复函

苏延军代表:

您提出“关于对垃圾投放点卫生清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彰显着城市的文明程度。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逐渐增多,因此,垃圾清扫、清运问题日益凸显,为更好的解决保洁清运问题,我局将县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采用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专业公司负责运营,作业范围为东至原殡仪馆,北至城北公园,南至小堰桥头,西至第二小学内的主次干道、公共区域,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县消防大队和幸福桥段未含在城区保洁范围内,目前由城关镇负责该路段的垃圾清运工作,垃圾清运费用已列入财政预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城关镇加强对承包单位的管理,及时清运垃圾投放点内垃圾,并对垃圾投放点位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优化完善考核制度。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继续关心我局的工作。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