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议
编号 070 办理部门 住建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张富林 签发日期 2023-09-01 09:42 发布日期 2023-09-01 09:42 类别 C
案由



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第一期老旧住房相继拆迁,但由于相关部门之间协调不顺畅、互相推诿多方面原因,导致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缓慢,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预期。此项工作仍是当前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建议:县委县政府要一如既往的对棚户区改造工程支持和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力度,不能互相推诿、扯皮、阻挠工程进度,住建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项目按期施工;另外建议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加大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力度,保证这一民生工程经得起检验。


代表姓名王平兰 

联系地址城关镇

联系电话13909157513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70号建议的复函


王平兰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陕县老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宁陕县城建成区内,是2019年县委县政府确定实施的重大民生项目。该项目计划征收1000户12万平方米,新建房屋13.5万平方米。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累计征收380户5.63万平方米,建成回迁安置房4万平方米,完成回迁安置237户、256套3.1万平方米,还剩143户己征收户待回迁安置、620户正在加快推进征迁工作。该项目动工建设区域涉及集体土地征收63户,已完成征收62户,剩余1户。

由于该项目受举报人寇某(剩余集体土地被征收户)影响,致使棚改工程进度严重受阻。因举报人于项目征收决定发布后,在其岳父的土地上抢种抢裁树苗1000余株未获补偿,在征收其本人的2分集体土地时,拒不同意征收,也不接受征收补偿,且自2019年至今多次缠访、阻工。经县住建局、镇村征收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沟通协商,讲明政策,讲明依据,但举报人我行我素,拒不配合,对政府制定的征收政策、征收标准拒不认同。不同意按标准征收,并提出以老街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2分自留地置换集体土地1亩、或者置换安置住房1套等不合理诉求,致使棚改工程进度严重受阻。县住建局征收办多次同寇汉宁协调土地征收矛盾问题,房屋征收事宜,目前举报人仍不配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司法征收程序,破除征收阻力。同时,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力度,确保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早日完工,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