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加大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力度的建议
编号 035 办理部门 住建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张富林 签发日期 2023-09-01 15:02 发布日期 2023-09-01 15:02 类别 B
案由

关于加大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力度的建议


案由:近几年来,宁陕县城城市街道虽然进行了多次拓宽改造,大大提升了县城形象及通行能力,但随着城市公交车开通运营,以及私家车逐年递增,目前已明显暴露出街道通行力不足的问题。

据初步观察统计:目前宁陕县城从政府文化广场经关铁路向北一直延伸至新修的看守所沿街,从初级中学沿210国道至高速路引线桥,以及从新桥(中石油加油站)沿河提西街至宁陕电力局门口,长期停放在街道、路边的中小型私家车辆大约在700—800辆左右,而且有40%的车辆属于长期停放不动的僵尸车。这种公共资源被私人长期占用现象,不仅非常不合理,给正常车辆、行人的通行造成了不变,同时也存在着极大的不安全隐患。更重要的是公共资源长期被私人无偿占用,这不仅严重的造成了公共资源浪费,而且也影响到了我县的对外形象和对外开放。如近几年每逢旅游旺季期间,外地游客来到宁陕县城由于无法找到停车位,不得不穿行而过无法在县城停留,这不仅无法留住外地游客在宁消费,拉动宁陕县城经济,同时也无法让更多的外地游客了解宁陕,宣传宁陕,从而影响到整个宁陕对未开放的方方面面。

建议:

1.按照宁陕县县城城市规划合理布局大型停车场(所)。如:除了目前已经建成的宁陕中学操场地下停车场、三星交通局背后的两个停车场外,还应该在县文化广场对面附近,河堤西街县医院附近,河堤东街中医院附近,县公路段附近,老车站防洪渠附近,县第一幼儿园附近,县新法院附近,规划出不同类型的公共停车场。具体方案:可考虑通过房产置换的形式将原水利局办公楼(含家属院),河堤西街粮食局家属楼及后院,现中医院、现公路管理段等资产通过置换的形式,规划建设成公共停车场,以解决目前宁陕县城停车难问题。

2.由宁陕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具体负责县城公共资源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有:一是通过招商实现融资建停车场;二是代政府负责为投资企业协调解决相关房产置换及安置工作;三是解决电力、通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期间的协调工作等。

3.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可按照政府、企业(投资人)共同投资共同受益的原则建设管理。政府可将土地作价做为投资,具体停车场建设属投资企业投资。停车场具体管理为投资企业,收益按照投资比例分成。政府投资收益除部分用于“公共资源管理公司”人员工资、管理费外其余部分上交县财政。

4.公共停车场的建设除了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好场地外(是立体停车位还是平面停车位),还应竟可能地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管理,同时应合理布局新能源车充电问题及摩托车停放问题。从发展的眼光着眼整个县城新建成的小轿车停车位应不少于2000个停车位。摩托车停车位应不少于800个停车位(含三轮摩托车车位)。

5.整个县城停车场建成后,县城街道公共场所除公交车临时停靠点外,应(包括所有街道)不在规划机动车辆临时停车位(含两轮摩托车、两轮电瓶车、三轮摩托车停车位),严禁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若有违犯者将有交管部门按照治安交通管理办法从严处罚。从而实现一个井然有序、干净文明、和谐共处的县城风貌。

6.在新建成的停车位计费管理中,应尽可能的考虑到居住在县城的有车一族的切身利益,可借鉴外地的一些做法,如:除按3元/小时计费,24小时(含24小时)之内按20小时收费,超过24小时,按照下一个24小时计费办法计费外,也可考虑长期居住在县城有车一族的实际情况,实行车位按月或者按年办卡收费。办理月卡300元/每月,办理年卡3000元/每年。摩托车可参照小车计费办法计费:酌情按0.5元/每小时计费,24小时(含24小时)之内按20小时收费,超过24小时,按照下一个24小时计费办法计费。摩托车、两轮电动也可考虑车位按月或者按年办卡计费。办理月卡100元/每月,办理年卡1000元/每年。

回复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35号建议的复函


黄清军、王国民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大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代步工具也日益剧增,停车难问题逐渐显露。为方便群众出行及缓解停车难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供水管网更新工程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后分别在迎宾大道、滨河路、民安路、关铁路、长安东西街、长安东街(高中至薛家浜)、三官路重新设置停车泊位248个。二是2023年计划新增车位216个,其中:子午路停车楼及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规划车位66个、薛家塝上隔壁停车场规划车位72个、公安局桥头对面车位28个、渔洞河规划车位35个、竹园巷规划停车位15个;三是香城宁境建成后设计地下停车位3000余个(现已建成500余个),待全部完成投入使用后将最大限度解决城区车辆停放问题;四是我县占道停车泊位采取“路内高于路外”的收费管理模式,路内、路外分别为3元每小时和1元每小时;单日累计收费不超过30元和10元,晚七点至次日七点免费使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同时,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建立更加完善的停车收费制度,使得停车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努力为我县机动车停放创造良好的停车空间。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