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加强共享电单车管理的建议
编号 079 办理部门 住建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张富林 签发日期 2023-09-01 15:19 发布日期 2023-09-01 15:19 类别 A
案由

关于加强共享电单车管理的建议


案由:2022年7月国强电单车(小黄车)开始投入试运营,它小巧玲珑,极大方便了居民的出行。据介绍,这些“小黄车”是宁陕县住建局负责招商引进的民生实事项目,由北京阿帕科蓝科技有限公司(松果出行)运营的强国电单车。强国电单车采用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所使用的锂电池作为动力电池,不设固定充电桩,不需要办卡,不设固定租借网点,可随用随取。用户首次使用可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入小程序后体验,无需缴纳任何押金,就可以直接扫码租车。骑行结束后,在小程序点击“确定结束”,即可完成骑行。强国电单车按时计费方式为2元/20分钟/4公里,超出之后按照1元/10分钟收费。小黄车试运营以来,以其经济、便捷、环保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在小黄车为大家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存在部分市民乱停乱放、随意丢弃小黄车、不及时还车等行为,造成浪费公共资源由于只需微信扫码便可用车,一些未成年人(中、小学生)也很容易驾乘小黄,他们在骑、乘小黄车时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载人现象时有发生。2022年9月25日下午5时许,一年过九旬老人在迎宾十字过斑马线时被一高中生(未满18岁)骑小黄车(车上另载有一名高中生)撞到,致使老人摔倒、昏迷。这一事件说明小黄车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建议:

1.住建局联合教体科技局、交警队加强文明骑行小黄车的宣传,向广大市民倡议骑行小黄车时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头盔,按规定停放小黄车,不乱停论放、不随意丢弃,及时还车,不载人骑行,未成年人不得骑行小黄车。

2.对现有小黄车站点进行调研,更科学、合理设置站点,使大家骑行、还车更方便,同时减少乱停乱放现象。

3.采用技术手段禁止未成年人骑行小黄车,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不按规定还车、乱停乱放、不及时还车成本。

回复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79号建议的复函


孙启宁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共享电单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局联合教体科技局、交警队加强文明骑行共享单车的宣传,向广大市民倡议骑行小黄车时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头盔,按规定停放小黄车,不乱停乱放、不随意丢弃,及时还车,不载人骑行,16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骑行小黄车等安全事项。

二是在实施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中,对城区路面和道沿石进行了重新铺设,改造后增设了缘石坡、斜坡台阶垫方便群众借(还)车辆。同时,对城区车辆投放站点重新施划停车标线。截至目前,城区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站点96个,投放车辆700辆,聘用管理人员5名。我局将车辆停放工作纳入市容日常巡查范围,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迅速完成整改,确保城区市容市貌干净整洁。

三是首先是把好注册关,用户下载APP后必须经过实名认证方可使用,不支持16岁以下未成年人注册。其次在APP显著位置设置提示语,劝阻家长不将自己的账号转借未成年人使用。同时,加强宣传和共享单车车辆线下网格化管理,配备的管理员负责所有站点的车辆合规,维修员负责车辆维修。统一配备工作服装,工作中遇到未成年人骑行及时进行劝阻。同时,加强上放学高峰期校园周边巡查。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