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30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030 办理部门 农水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张志清 签发日期 2023-09-07 09:06 发布日期 2023-09-07 09:06 类别 A
案由


关于农村秸秆回收利用的建议


      近年来,宁陕县在大力推进农村秸秆禁烧工作方面,成效较为显著,在开展相关工作过程中发现了很多值得借鉴的创新举措,但收割季节,在田间仍有偷烧秸秆行为的出现,加大了县、镇、村的工作量,影响环境卫生的同时还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建议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秸秆回收做好统筹利用。

      建议:

      由县农水局牵头制定相关政策,同时争取项目。一是建立县域内各镇秸秆回收点,利用稻草打捆机,将秸秆打捆统一回收,销售给养殖场、饲料厂;二是对存在田间大量的稻草(青草)秸秆进行粉碎,做成有机肥等,减少火灾隐患,防止污染空气。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30号建议的复函

叶祥友代表:

      您提出关于农村秸秆回收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农水局依托农户实际需求和县域发展目标,根据县域内地形复杂、耕地分散等特点,探掘适用于我县的秸秆粉碎机型。围绕秸秆回收成本高、秸秆还田效果欠佳等问题,进一步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县有秸秆粉碎机械3650台套,其中:大中型铡草机18台套,专用秸秆还田粉碎机2台,小型的铡草机3580台套。2019年,县政府协调资金10万元,购置秸秆揉丝机粉碎机50台套配发到28个重点村进行使用。从走访调查情况来看,配发给各村的秸秆粉碎机发挥作用不明显,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出县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直接配备农业机械导致资源分配和监管方面不到位,造成机械闲置、废弃、滥用或被私自转卖。二是维护管理不到位。农业机械需要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才能保证其正常运转和寿命。若机械发放后未能得到有效管理和维护,可能导致机械过早损坏或失效,增加了维修和更换的成本。

      近年来,国家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购机补贴扶持政策,我县是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对购机者购置的秸秆粉碎还田机、铡草机(2吨以上)、搂草机、打包机等农用机械均能享受30%左右的额补贴,补贴范围及补贴机具按照全省统一确定,应补尽补。农户、合作社自行购买的秸秆粉碎等机械,即享受了补贴,又能通管理维护到位,秸秆粉碎还田作用发挥会更明显。

      今年以来,江口镇合兴牧业、四亩地镇荣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畜牧养殖、有机肥生产企业大量收购玉米秸秆作为青贮饲料和有机肥原料,只要量大集中,企业就上门收购运输。这种方式能够消化掉大量的秸秆,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同时县农水局在城关镇八亩村、太山庙镇太山村开展秸秆腐化还田试验,正在记录分析试验数据,如效果好可全面推广应用,从而降低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成本。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关注和建议。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8月16日





联系人:欧树德    联系电话:18991531109

抄送:县人大人代工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