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12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112 | 办理部门 | 农水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张志清 | 签发日期 | 2023-09-07 14:29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14:29 | 类别 | B |
案由 |
关于羊肚菌产业发展,增设大棚基础设施的建议
本村于2019年开展羊肚菌产业发展,现发展规模近20亩,为扩大生产规模,现建议增设20余亩的标准大棚。 建议: 农水局解决。 |
||||||
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12号建议的复函 康青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羊肚菌产业发展,增设大棚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脱贫攻坚以来,我县以强基础、建园区为重点聚力发展脱贫产业,持续推进农业产业振兴“十百千”工程,实施了一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形成了以“菌药果畜”四大主导产业为主“4+X”产业体系,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乡村振兴时期,“十百千”工程接续推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由镇、村根据实际情况分轻重缓急谋划项目报乡村振兴局纳入项目库管理,县衔接资金领导小组从项目库选择项目核查实施。《宁陕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暂行)》(宁政办发〔2022〕34号)也将新建食用菌大棚纳入产业奖补范围,明确“当年新建食用菌大棚5亩(含5亩)以上,正常经营使用的每亩奖补5000元,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 羊肚菌是我县食用菌特色品种之一,产业效益明显,群众生产积极性高。建设农业设施大棚,提升羊肚菌产业基础设施水平符合我县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我局将指导各镇根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使用范围,积极谋划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按照项目申报程序,报请乡村振兴局将该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争取衔接资金项目支持。同时,各经营主体可以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按照《宁陕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暂行)》(宁政办发〔2022〕34号)精神,先自行建设羊肚菌生产大棚,然后根据产业奖补申报程序,申请当年新建大棚奖补资金。 最后,感谢你对我县产业发展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结合实际,抓住乡村振兴发展机遇,积极向上申报项目,大力争取上级项目资金,一如既往的支持好食用菌等富民产业发展壮大。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8月20日
联系人:赵成文 联系电话:18700525880 抄送:县人大人代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