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203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203 | 办理部门 | 农水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张志清 | 签发日期 | 2023-09-07 16:47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16:47 | 类别 | B |
案由 |
关于同步规划在沙金路修建过程中沿线损毁的土地及基础设施修复的建议
沙金路在建设过程中将沿线原本正在使用的土地及人饮工程等基础设施不同程度的损毁。经过统计,涉及黄金村、小川村被损毁土地共有101.72亩,堰渠1200米。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认为在沙金路建设过程中在不影响正常工程进度的前提下,被损毁土地及人饮工程等基础设施是具备修复的条件和能力。 建议: 建议县农水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在沙金路修建过程中同步规划损毁土地及人饮工程等基础设施的修复工程,保证群众的根本利益受损程度减到最小,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使乡村建设水平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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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203号建议的复函 田亮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同步规划在沙金路修建过程中沿线损毁的土地及基础设施修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沙金路自2022年底动工建设以来,由于公路建设标准提升、道路加宽等因素导致沿线土地及人饮工程、灌溉渠道不同程度损毁。对此,我局已多次和县交通局联系协调,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在公路建设期间采取措施保证当地人饮工程及灌溉渠道正常运行,待公路建设完成后,我局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按照县政府安排对损毁的人饮工程及灌溉渠道进行完整修复,以保证沙金路沿线群众用水安全。在工程建设期间,理应由施工方采取措施保证受损设施正常运行。 希望我们的答复能令你满意。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7月18日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13891509192 抄送:县人大人代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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