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212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212 | 办理部门 | 农水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张志清 | 签发日期 | 2023-09-07 16:51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16:51 | 类别 | B |
案由 |
关于金川镇黄金村境内询河沿岸部分地区小流域治理的建议
黄金村位于洵河沿岸,境内有大规模的土地和未利用地,近几年河道沿岸土地损毁严重,为了改善村容村貌,促进了我村产业的发展,充分、合理、高效的利用土地,最大限度的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增加耕地面积,根据村两委实地勘察、丈量,我村境内有7处土地复垦点需要修建护地挡墙。 1.黄金村五一组康家坪:长:625米,宽:33米,复垦面积:30.9亩,高5米。2.黄金村兴坪组中角沟口:长:459米,宽:28米,复垦面积:19.27亩。挡墙高5米。3.黄金小学路外:长:878米,宽:25米,复垦面积:32.9亩。挡墙高5米。4.竹山口组张家湾河坝:长:520米,宽:30米,复垦面积:23.38亩。挡墙高5米。5.黄金村团结组长坪:长:920米,宽:40米,复垦面积:55.17亩。挡墙高4米。6.黄金村谭家坪:长:413米,宽:65米,复垦面积:40.25亩。挡墙高4米。7.黄金村阮家湾竹园坪:长:326米,宽:31米,复垦面积:15.15亩。挡墙高3米。以上7处共计:217.02亩。 建议: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进行实地勘察,安排专项资金解决询河小流域治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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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212号建议的复函 陈兴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金川镇黄金村境内旬河沿岸部分地区小流域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康家坪等七个地点修建挡墙,实现恢复土地目的建议很好。我局当前已无农田复垦职能,能调剂部分资金用于农田和护田河堤建设项目只有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项目。但水保项目资金属于整合资金,到县财政后,全部整合用于脱贫攻坚,2021、2022连续连续两年水保资金被县级整合。 因上述原因,水利部门近年来没有修建护田河堤,我县境内大部分护田河堤由自然资源局修建,自然资源局土地复垦资金较为充分,并且新修农田也是他们职责之一,我局将积极与自然资源局联系,争取通过土地复垦项目形式,解决你所提问题。同时,我局也将积极向上争取水土保持项目资金,通过多渠道努力,逐步解决黄金村土地复垦问题。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7月18日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13891509192 抄送:县人大人代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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