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25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225 办理部门 农水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张志清 签发日期 2023-09-07 16:57 发布日期 2023-09-07 16:57 类别 A
案由

关于给各村配备秸秆粉碎机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环保要求越来越高,加之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绿色循环发展体系尚未建成,农民对农作物秸秆处置尚没有完善办法,造成随意丢弃和焚烧等污染环境的现象。经走访,群众对秸秆粉碎机械渴求度很高,但个人又大都不愿出资购置,对上级以村为单位配备秸秆粉碎机呼声很高。建议以村为单位免费配备一定数量秸秆粉碎机,列入村级集体资产,群众可低价租赁使用。

建议:

相关部门开展调研,讨论建设的可行性,寻求项目支撑。如可行,希望可先行试点,论证成熟后全面普及。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25号建议的复函

陈浩代表:

      您提出关于给各村配备秸秆粉碎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农水局依托农户实际需求和县域发展目标,根据县域内地形复杂、耕地分散等特点,探掘适用于我县的秸秆粉碎机型。围绕秸秆回收成本高、秸秆还田效果欠佳等问题,进一步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县有秸秆粉碎机械3650台套,其中:大中型铡草机18台套,专用秸秆还田粉碎机2台,小型的铡草机3580台套。2019年,县政府协调资金10万元,购置秸秆揉丝机粉碎机50台套配发到28个重点村进行使用。从走访调查情况来看,配发给各村的秸秆粉碎机发挥作用不明显,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直接配备农业机械导致资源分配和监管方面不到位,造成机械闲置、废弃、滥用或被私自转卖。二是维护管理不到位。农业机械需要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才能保证其正常运转和寿命。若机械发放后未能得到有效管理和维护,可能导致机械过早损坏或失效,增加了维修和更换的成本。

      近年来,国家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购机补贴扶持政策,我县是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对购机者购置的秸秆粉碎还田机、铡草机(2吨以上)、搂草机、打包机等农用机械均能享受30%左右的额补贴,补贴范围及补贴机具按照全省统一确定,应补尽补。农户、合作社自行购买的秸秆粉碎等机械,既享受了补贴,又能管理维护到位,作用发挥会更明显。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8月16日




联系人:欧树德   联系电话:18991531109

抄送:县人大人代工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