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陕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关于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2 10:04 【打印本页】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县委专项巡察组对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5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思想认识的重要载体。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把握县委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全力纠正、全力改进,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过程跟踪推进整改工作开展。其他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工作分工,落实好分管领域内的整改任务。各责任组、中心、股室负责人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全面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制定整改方案。对县委专项巡察组反馈的17个方面问题,逐条分析、逐条反思,细化分解为9项具体整改任务,分别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积极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了《县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台账,制定了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应。

(四)着力建章立制。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修订完善了《中共宁陕县乡村振兴局党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印发了《宁陕县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宁陕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管理办法》《宁陕县乡村振兴局“传帮带共进步”活动实施方案》《宁陕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岗位大练兵,素质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抓政治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站位还需提升。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抓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经常不深入。县乡村振兴局召开党组会25次,仅学习1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坚持党组领导班子带头,认真执行《中共宁陕县乡村振兴局党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学习研讨等形式,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今年以来组织集中学习16次。学习内容包含《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抓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印发《宁陕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岗位大练兵,素质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县委各项专题学习培训,在寨沟开展党性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运用“学习强国”“安康先锋”等平台加强线上教育。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和研讨,加深了干部职工对乡村振兴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有效增强了机关党员干部自我学习、自我提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对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研究不够透彻、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完善局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会议范围和议事规则,重点学习传达贯彻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具体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二是根据《中共宁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县乡村振兴局党组2023年学习计划》,将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作为重点及时传达学习,坚决扛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全力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

3.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视不够,推动工作还有差距。县乡村振兴局未按要求在2022年9月底完成八亩等6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与规划设计公司沟通对接,督促工作进度。听取镇村及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规划公司,确保规划取得实效。二是2023年7月初,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召开会议对6个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编制进行了审定,该项工作已完成。

(二)关于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履行职能职责还存在短板弱项。

1.项目谋划和安排不精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落实《扶贫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重点项目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使用业务培训会,对11个镇巩固衔接分管领导、财政所长和23个县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干部70余人开展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专项培训,印发各类资料汇编200余册。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宁巩固衔接办发〔2023〕11号),对项目的谋划以及行业部门、项目镇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为项目申报形成合力、发挥效益奠定了基础。三是在7月中旬要求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编制了《2024年项目入库指南》,为各镇和相关单位申报项目提供了政策依据。四是对各镇、项目单位申报项目数据和信息系统的关键数据认真研判,发现问题及时指导修正,保证了入库项目的质量和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无误。

2.项目实施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追回新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后扶配套设施项目5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合同规定,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是已完善合同签订日期,进一步加强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宁陕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合同签订规范。

3.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效益未发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点对点”调度等工作,开展涉农整合(衔接)资金项目督查督导2次。二是会同县财政局开展扶贫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核清各镇各相关部门扶贫资产底数、移交及管护情况,提出增值保值的可行性建议。三是针对项目未及时移交太山庙镇的问题,分别向县搬迁办和县农水局发送《关于做好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移交的提醒函》,督促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到位。目前,全县2022年所实施衔接资金项目已全部移交并录入系统。

4.村级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了《宁陕县互助资金管理办法》,通过进村指导、电话沟通等方式开展互助资金业务指导;二是督促筒车湾镇整改完成桅杆坝村扶贫互助协会逾期未还款7万元及逾期占用费,部分会员逾期未还款、未缴纳逾期占用费,龙王潭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超额列支资金占用费问题整改。

5.脱贫小额信贷有逾期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一是印发了《宁陕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管理办法》,每季度印发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到期提醒函,2023年1至8月共印发到期提醒函3期、通报2期,督促镇村协助经办银行清收到期贷款。二是对申请的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逾期贷款按程序实施风险补偿。2023年无新增展期贷款。截至目前,逾期贷款139352.48元,已收回25166.65元,逾期率0.17%,低于全市0.5%的监测红线要求。

6.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12月底已全面完成市审计局反馈4个问题整改,并经市审计组审核同意销号。县乡村振兴局根据问题建立了长效机制,做到了举一反三。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尽管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党组政治站位不高,个别整改措施不精准,建立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下一步,局党组将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两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强化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成效。对照整改方案,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把巡察整改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乡村振兴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全力以赴做好巩固衔接各项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中共宁陕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