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城关镇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zrzyj/2023-0199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23-09-15 16:47 | 成文日期: | 2023-09-15 16:47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国有产权交易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快县城重会点项目建设,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收回城关镇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一)本次收回第一地块位于宁陕县城关镇原县卫健局,东至县疾控中心家属院围墙,西至森林大酒店,南至迎宾大道,涉及原县卫健局、疾控中心所使用的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面积 1.24 亩,具体用地范围、面积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本次收回第二地块位于宁陕县城关镇森林大酒店旁,县疾控中心和原卫健局以北,森林大酒店以东,长安河沿河道路以南,涉及森林大酒店旁7层居民楼所使用的国有土地。面积0.45 亩,具体用地范围、面积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15 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宁陕县人民政府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的地上附属等补偿由宁陕县住建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有关规定负责落实,请原土地使用权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拆迁工作,将原土地使用权证书交宁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注销。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23年 9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