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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梅子镇南昌村扶贫互助协会2021年度财务运行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 zfbmnsxsjj/2023-002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3-09-07 15:10 成文日期: 2023-04-17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示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审计局自2022年9月26日至11月4日,对宁陕县梅子镇南昌村扶贫互助协会(以下简称“南昌村扶贫互助协会”)2021年度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昌村互助资金协会成立于2016年3月,企业注册资本 20万元,现法定代表:陈登华;社会信用代码 516109223MJU891302G;经营范围:互助资金日常管理、发放、回收、监督。截止2021年12月31日,现有会员114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1.银行利息收入590.43元未记账。银行流水显示6月21日利息228.06元,12月21日利息362.37元,无记账凭证。

2.原始凭证不完整。2021年1月4日1#凭证收到3户还款清息52,960.00元;2021年3月24日7#凭证收到3户还款清息31,800.00元;2021年5月3日8#凭证收到3户还款清息52,985.00元;2021年8月31日14#凭证收到3户还款清息55,976.00元,后附原始票据进账单丢失。

3.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符。2021年5月16日9#凭证,收到归还的本金及占用费42,370.00元,后附互助资金专用收据为42,397.00元。2021年8月31日14#凭证收到归还的本金及占用费55,976.00元,后附互助资金专用收据为53,000.00元,银行流水为55,976.00。

(二)借款申请审批程序不规范。

村民提交借款申请后,无协会机构人员对会员申请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必要的项目论证等资料。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建立健全协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统计报表、现金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四本账”,即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多栏式明细账,按时编制会计报表,按期装订会计凭证,实现协会规范运行。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学习,认真审核,加强财务管理,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三)完善资金借出申请管理流程,做好项目审查,提高贫困群众产业发展成功率,降低资金运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