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筒车湾镇桅杆坝村扶贫互助协会2021年度财务运行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sjj/2023-0022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3-09-07 15:09 | 成文日期: | 2023-04-17 00:00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示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审计局自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9月10日,对宁陕县筒车湾镇桅杆坝村扶贫互助协会(以下简称“桅杆坝村扶贫互助协会”)2021年度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桅杆坝村扶贫互助协会成立于2016年,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法人:易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610923MJU8910978。经营范围:互助资金日常管理、发放、回收、监督。截止2021年12月31日,现有会员89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薄弱
1.未按原始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利息收入未按季度登记会计账簿,账簿中将第二季度与第四季度两笔账目合并记录,且账本中未明确每一笔款项为哪一季度。
2.未在年终提取公积金。
(二)4户会员逾期未还款,也未缴纳逾期占用费
4人在2017年10月26日借款40,000.00元,截止审计日2022年9月5日仍未归还本金,也未缴纳逾期占用费。
(三)借款延期,未签订延期合同
1人2017年12月26日借款10,000.00元,借款期限超过一年,未签订延期合同。
(四)未及时公示公开协会资金情况
桅杆坝村扶贫互助协会未对上级拨入财政资金、借出及回收资金、占用费及利息收入、办公支出及获得的社会捐赠等资金及时进行张榜公示,资金管理、使用未做到“公开透明”。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学习,认真审核,加强财务管理,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二)协会监委会应加强互助资金借款的回收,定期对借出及回收资金、占用费及利息收入等资金及时进行检查,互助资金借款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对到期未归还的资金应当及时收回。
(三)协会监委会应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及时催缴借款,延期借款的会员,经协会管理机构认定、民主评议后,应当及时签订延期合同,确保资金管理规范。
(四)协会监委会应定期对上级拨入财政资金、借出及回收资金、占用费及利息收入、办公支出及获得的社会捐赠等资金及时进行张榜公示,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