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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陕县有效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3-0317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7-22 16:13 成文日期: 2023-07-19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函〔2023〕54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函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有效解决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彻底消除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民政厅、住建厅、自然资源厅、财政厅、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有效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宁陕县有效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专项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姚念伟   县政府副县长

责任组长:     县民政局局长


副 组 长:周红艳县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县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搬迁办负责同志,城关镇、筒车湾镇、江口回族镇、太山庙镇分管民政工作领导。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专项工作组负责协调解决本辖区范围内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相关问题,通过召开现场办公会、问题交办会等,实行挂牌督战,限期整改清零。各属地镇、各相关部门要紧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按时限要求完成消防审验。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县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调研,掌握基本情况,同步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分类识别与评估;按照“一院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县财政局负责加大消防安全改造资金投入,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改造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养老机构项目用地手续等核实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已经消防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扩建、改建、用途变更和内部装修的养老机构,按照原设计时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日常监管。县搬迁办负责完成三处兜底交钥匙安置社区敬老院的消防审验工作。城关镇、筒车湾镇、江口回族镇、太山庙镇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配合做好属地养老机构消防、用地、建筑物安全等问题的排查化解工作。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