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新场镇小东沟铁矿详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zrzyj/2023-0226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16 10:05 | 成文日期: | 2023-10-12 00:00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项目概况
宁陕县新场镇小东沟铁矿详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BZX2023-074
项目名称:宁陕县新场镇小东沟铁矿详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新场镇小东沟铁矿详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矿山施工 |
矿山施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0 |
1,300,000.00 |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新场镇小东沟铁矿详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新场镇小东沟铁矿详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成立后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具备国家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建工程;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投标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报名成功回执单以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石泉县环城路消防队斜对面工程咨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③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向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3.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薛家榜
联系方式:0915-6822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7号启迪中心K座 15 层
联系方式:0915-6319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915-6319599
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