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宁交函〔2023〕193号 办理部门 交通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方敏 签发日期 2023-11-02 15:25 发布日期 2023-11-02 15:25 类别 C类
案由

关于修建梅子镇南昌村柳坝组水毁断头路的建议   


案由:梅子镇南昌村柳坝组至女王坪组水泥路始建于2016年,该公路修通后极大地方便了南昌村群众的出行及产业建设,也是该村的一条重要的交通要道。2017年,由于筒大路主路建设及当年特大自然灾害,造成该水泥路至筒大路接口处约500米公路垮方坍塌,形成断头路,群众出行及产业发展严重受困。

该断头路也是南昌村群众当前最为迫切的急、难、愁、盼事,群众特别希望尽快予以立项,修通断头路。该路是南昌村环形路的交通要道,是原来女王村出行的重要通道,也是群众的希望之路、产业发展之路、乡村振兴之路。 

建议:请县交通、乡村振兴等部门尽快予以立项修复,将该路列入县上民生实事之一,多方争取资金,修通断头路,为南昌村发展产业、建设民宿、改善交通环境助力。

回复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112号建议的复函


杨恩鑫委员:

您提出关于修建梅子镇南昌村柳坝组水毁断头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到的梅子镇南昌村柳坝组水毁断头路,是我县村道,路线名称是女王坪-柳树沟口公路,路线代码:C109610923。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都是按照《宁陕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遵循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并重的原则,实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分级负责管理体制。县道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为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乡道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为各镇人民政府,村道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为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2017年,由于筒大路主路建设及当年特大自然灾害,造成该水泥路至筒大路接口处约500米公路垮方坍塌,形成断头路。灾害发生后,我局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就安排相关人员对该断头路进行了现场调查,准备修复,但因该处被确定为滑坡点,国土专家建议不能盲目施工,有可能造成更大自然灾害,所以暂时还未对该处进行修复。下一步,我局也将继续向上争取该项目计划及资金。同时建议,梅子镇也通过治理灾害滑坡点、修复产业路等渠道,向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争取项目及资金,争取早日修复该处断头路,解决群众出行不便问题。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建议。





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