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宁交函〔2023〕114号 办理部门 交通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方敏 签发日期 2023-11-02 17:03 发布日期 2023-11-02 17:03 类别 A类
案由

关于县城公交车延伸至寨沟村漆树沟的建议


由于粱家庄村与寨沟村合并为一个村,210国道穿境而入,漆树沟距县城18公里,群众就医、购买生活用品、出行困难;沿路有十八丈景点、林麝养殖基地,为方便游客游玩,加大游客旅游数量,带动农民农产品销售增收。

建议:交通局将公交车次数减少,路线延长至漆树沟。


代表姓名:张善红 

联系地址:城关镇寨沟村

联系电话:15332666658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83号建议的复函


张善红代表:

您提出关于县城公交车延伸至寨沟村漆树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关心和支持下,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县公交已由前几年的1条线路2辆燃油公交车,发展到现在7条线路13辆新能源纯电动高级公交车,公交运营范围也由原来的县城小范围区域,扩展到以县城为中心,覆盖城关镇、筒车湾镇和梅子镇的17个行政村和6个城镇社区的广大区域,极大的方便了县城周边广大区域群众的出行。

对您提到的公交车延伸寨沟村至漆树沟的建议,现已经完成,3路公交车运营线路为二级客运站—寨沟,投入2辆公交车,运营时间:7:00-18:00,日发班次14班(往返),其中4个班次可达至寨沟村漆树沟。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