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宁交函〔2023〕118号 | 办理部门 | 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方敏 | 签发日期 | 2023-11-03 07:42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07:42 | 类别 | B类 |
案由 |
关于将南门坡到城隍庙公路沿线绿色健康步道建设的建议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与身体健康追求的日益提高,对体育健康设施建设也有了新的需求,全民健身对健康步道的需求越来越大。我村因是老县城,居住人员居中且距县城仅仅不足5公里远,但因受资金、地域条件的因素的影响,一是老城村都没有综合规划和建设适合大众化全民健身的活动场所;二是早晚期间注重锻炼身体的群众很多,因没有锻炼场所,只能在很小的文化广场进行休闲锻炼,广场面积小,且居住人员密集集中,噪音严重扰民,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三是部分村民喜欢通过行走进行锻炼,就因没有健康步道,大多数群众只能在公路和街道上进行锻炼,曾造成交通事故,安全和健康无法得到保障。 建议:县政府牵头县交通局、县旅游局将老城村南门坡到城隍庙口公路沿线进行打造绿色健康步道,为所有村民及县城周边群众增添了健康休闲锻炼场所。 代表姓名:周锦卫 联系地址:老城村村委会 联系电话:13991511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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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38号建议的复函
周锦卫代表: 您提出关于将南门坡到城隍庙公路沿线绿色健康步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非常关心和高度重视城关镇的交通问题。收到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您建议中所提到南门坡到城隍庙公路实为210国道南门坡至城隍庙段,属国道范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城范围内,步道等相关设施的建设维护由县住建局负责。经过与住建部门的沟通,该项目暂时还未谋划,后期如有相关规划,我局将及时与您汇报沟通。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