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6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宁交函〔2023〕130号 办理部门 交通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方敏 签发日期 2023-11-03 16:46 发布日期 2023-11-03 16:46 类别 B类
案由

关于修建小川村龙潭组西沟路面改造硬化的建议

小川村西沟位于龙潭组,该区域有林地3000余亩,有耕地40余亩,有生猪养殖场2个,养猪场年存栏量有120余头,养羊100余只,惠及群众14户45人。该区域群众因生产生活的需要,自发组织修建了500余米长的砂石路。因砂土路每逢汛期,路面就被河水冲毁,因此给该区域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困难。

建议:县乡村振兴局、交通局,协调资金对小川村龙潭组西沟路面实施改造硬化,从根本上解决该区域群众生产生活的难题。
 

代表姓名李明凤         

联系地址:金川镇小川村    

联系电话:15114950811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16号建议的复函

 

李明凤代表:

您提出关于修建小川村龙潭组西沟路面改造硬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市政策支持及当地政府的努力下,我局通过积极向上申请,争取了一些扶贫通组路项目,改变了部分群众出行难的状况,方便了当地百姓的生产、生活。但我县地域面积广,山大沟深,还需要实施修建的通组路很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您所提到的修建小川村龙潭组西沟路面改造硬化工程两个方面均未达到申报项目的条件:一是若按照通自然村道路硬化项目申报必须是常年居住30户100人以上的自然村;二是若按照景区或产业园区道路项目申报必须是经上级政府部门认定并颁发有证书的景区及产业园区,才能向国家争取景区或产业园区对外连接道路项目。综上所述,小川村龙潭组西沟路面改造硬化工程无法向国家争取到项目资金支持。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无力自行组织实施,只能分期分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或者协商相关部门从不同领域多方申报,积极争取有关项目。我局将积极与金川镇政府、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沟通协商,由金川镇政府按照当地产业道路项目进行申报,争取早日硬化小川村龙潭组西沟路面。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