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宁交函〔2023〕171号 | 办理部门 | 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方敏 | 签发日期 | 2023-11-05 14:59 | 发布日期 | 2023-11-05 14:59 | 类别 | C类 |
案由 |
关于在宁陕二小建立人行天桥的建议
宁陕县第二小学的建成使用,改善了我县县城小学教育教学环境,对促进素质教育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县小学教育工作进步。但宁陕二小紧靠西汉高速宁陕收费站引线,每当上下学期间人流,车流量剧增,造成了极大地交通安全隐患。现虽然单侧安装了人行道护栏,也设置了交通护学岗,重点时段载重货车限行,这些举措大大缓解了县城的交通状况和保障了人们出行的交通安全。但车行道护栏太长,也有弊端。最近,多位学生家长到我这里要求,向有关部门发映,车行道护栏太长,出行不方便。校门口孩子直接穿行马路人数较多,安全隐患依然很大,希望呼吁反映能否建设人行天桥,消除该隐患。 建议: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派专技人员现场踏勘,研究解决办法。
代表姓名:陈 浩 联系地址:宁陕县梅子镇 联系电话:1399255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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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22号建议的复函
陈浩代表: 您提出关于在宁陕二小建立人行天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非常关心和高度重视城关镇的交通问题。收到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您建议中所提到的宁陕二小所经道路为G5京昆高速宁陕引线,因属高速公路引线道路,故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经过与住建部门的沟通,实地走访,二级公路(省道)技术标准要求路肩向外15米范围内不得有空中构造物,故该项目暂时无法建设。同时住建部门目前在征集城市建设相关建议,我局也将向住建部门反映此情况。后期我局将积极配合县住建部门,并广泛征求涉及群众意见建议。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