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关爱激励教师十条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3-0688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9-28 11:21 | 成文日期: | 2023-09-28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23〕48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关爱激励教师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宁陕县关爱激励教师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
意见》,切实关爱教师,激励干事创业,建设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过硬教师队伍,结合宁陕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1.奖励教育质量先进。以教育质量评价为核心,健全奖励激
励机制,每年县财政至少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奖励在教育质量提升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2.树立教育教学典型。每年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讲好身边教
育故事,定期开展“教育世家”评选,推行教师入职、成长和荣休仪式。开展“教书育人好老师、严管厚爱好校长、立德树人好学校、品学兼优好学生、尊师重教好书记(局长)”五好工程表彰奖励活动。
3.建立名师工作室(坊)。建立省级名优教师工作室和学科
带头人工作坊。学校为工作室(坊)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坊)指导与考评。每学期对工作室和工作坊分别按照5000元、4000元落实工作经费。
4.落实骨干教师津贴。通过考核评价,对获得省级名师、学
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称号的骨干教师,分别按500元/月、300元/月、200元/月标准发放津贴;对获得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
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分别按300元/月、180元/月、120元/
月标准发放津贴。
5.优先晋升职级职务。获得省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教
学名师的,在满足晋升岗位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不受单位指标限制晋升高一级职称;获得市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县教育行政部门在选聘学校校长和管理人员时优先从省、市级骨干教师中选聘,在培养后备干部时优先选择骨干教师进行锻炼,让懂业务、会管理的骨干教师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6.明确校长职务待遇。实施校(园)长职级制度改革,根据
任职年限、工作成效、考核结果等,实行定期晋升、破格晋升和降职免职动态管理,县财政每年按一定比例预算上浮的校长职级工资。
7.提高班主任绩效奖励。实行班主任绩效奖励机制,班主任
绩效奖励按照高中500元/月、初中400元/月、小学(幼儿园)
300元/月的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根据班级学生数和考评等级发放。班主任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总数的40%;“优秀”等级按100%发放绩效奖励,“称职”等级按80%发放绩效奖励,“不称职”等级不发放绩效奖励。
8.创新引进紧缺型人才。对紧缺学科教师,简化招聘流程,开设绿色通道,由用人单位在一本以上院校师范生中自主招聘。对引进“双一流”师范类本科院校毕业生和免费师范生来宁从教,在宁工作不少于5年,给予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9.招引宁陕籍优秀教师。鼓励招引宁陕籍优秀教师回县从 教,支持宁陕优秀教师配偶调动到宁陕工作。
10.鼓励教师学历提升。鼓励教师在岗提升学历,对取得教 育部认可的专业对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宁工作不少于 5年,给予全额报销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