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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员作用发挥管理制度(试行)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3-0737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10-16 09:10 成文日期: 2023-10-16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员作用发挥及长效监管,制定此项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网格员包括秦岭生态环境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护林员、护河员。

第三条 网格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统一领导,在各村网格长(村主任)的管理下开展工作。

二、网格员工作职责

第四条 县级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各镇衔接,制定网格员职责清单,确保生态环境方面职责完整、准确,不缺项。

第五条 各镇负责明确网格员管护巡查范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不留死角。并建立网格员管护巡查区台账,经职能部门确认后报秦岭办和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备案。  

第六条 网格员负责向辖区村民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并及时收集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第七条 网格员应积极开展日常巡查,规范填写巡查日志,建立工作台账,并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若发现疑似问题,将疑似问题在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工作群内推送照片及简单描述并报镇级网格管理员,镇级核查后以正式报告报县秦岭办;若发现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及环境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处理,并同步向镇政府报告,乡镇不具备处理职能职责的,应及时报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并协助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 网格员负责做好各类反馈(疑似图斑、各级检查、群众举报)问题的现场核查、取证、记录,形成全面、准确的工作档案,并积极配合完成后续工作。

第九条 网格员原则上每月履职不低于22天,每季度上报疑似问题线索不低于3条。

第十条 网格员应积极完成所在镇和县级相关部门指派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态环保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鼓励利用通讯录、微信群等方式建立网格员直接与职能部门联系机制,方便网格员发现问题、沟通解决问题

三、考核和管理

第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完善网格员选聘、管理、培训、考评等规章制度,负责评聘审批、教育培训、业务指导工作,并对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和年度考核,抽查检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岗位补助、奖励经费和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第十三条 各镇应研究合适所辖网格员队伍建设及考评实施细则,征求职能部门单位意见后实施日常考核,为网格员队伍建设,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各镇保持定期沟通,明确专人负责网格员的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客观真实。

第十五条 各镇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网格员培训,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辅导,不断提升网格员履职水平。新上岗网格员未经培训原则上不得上岗。

四、聘用及奖惩

第十六条 各镇依据相关部门制定的网格员管理办法或相关工作制度,做好辖区网格员的聘用工作,并对辖区聘用所有网格员的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管辖范围等进行长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七条 各镇每月对网格员实行分级考核排名,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表现优秀网格员予以奖励,对履职合格的网格员加强工作指导,对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问题造成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直接列入不合格,予以辞退,并扣除当月工资。考核结果经镇级公示后报送县秦岭办,在全县予以通报。在发放岗位补助和奖励工资时不得搞平均主义,对于考核不认真、不负责的领导干部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网格员管理切实有效运作。对各级检查反馈生态环保问题,属地网格员未能及时发现上报的视情节扣除工资,对于因履职不力造成重大生态环保问题的网格员,须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查通报

第十八条 县环委办、县秦岭办定期督查制度执行情况、网格员作用发挥情况及行业部门、各镇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九条 县环委办、县秦岭办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见人见事。

 附件:1.网格员日常巡护日志

      2.网格员月工作统计表

      3.网格员考核办法

附件1

宁陕县  镇网格员日常巡护日志

 

时间

202 年   日 星期  

天气

 

巡护路线

 

发现问题

乱搭乱建

 

乱砍乱伐

 

乱排乱放

 

乱采乱挖

 

乱捕乱猎

 

   

 

  

附件2

 

宁陕县  镇网格员工作统计表

序号

姓名

当月考勤          (实际履职天数)

发现问题(个)

上报问题(个)

配合处置 问题(个)

网格员类别

 

 

 

 

 

 

 

 

 

 

 

 

 

 

 

 

 

 

 

 

 

 

 

 

 

 

 

 

 

 

 

 

 

 

 

 

 

 

 

 

 

 

 

 

 

 

 

 

 

 

 

 

 

 

 

 

 

 

 

 

 

 

 


附件3

 

生态环境保护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考核

管理暂行办法

 

切实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地评价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工作实绩,提高网格信息管理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选聘制度

(一)选聘原则

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由镇统一选聘、统一管理,优先从现有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护河员中选聘符合条件人员,作为网格信息管理员。不足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上村四职不得担任网格信息管理员。

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具有宁陕户籍居住在参加招聘的村且每年在村内累计居住11个月以上。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具有吃苦精神

5.年龄18周岁到50周岁,初中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三)选聘名额

各村(社区)1名网格信息管理员。

)选聘程序

1.审核考察各镇对在岗的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护河员按照上述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逐一进行考察,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

2.公示。各镇要对拟聘的网格信息管理员名单在行政村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如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3.聘用。对确定的拟聘人员,经县网格办、财政局、林业局、农水科技局、人社局审定确认后,各镇与网格信息管理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限为1年,聘用期满后,按程序办理续聘手续。

二、工资待遇和装备

(一)工资待遇

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工资按平均1500元/月·人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聘用的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护河员工资在原有工资的基础上增加补助,达到网格信息管理员工资标准。由各镇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工资发放,采用基础工资1000元/月+考核绩效工资方式发放。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完成月基本目标任务可获得基础工资,每月发放一次。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的绩效工资,由各镇镇网格办负责,按照每月百分制考核,每季度末进行本季度工作成效考核汇总,根据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工作履职情况和检查评比情况发放本季度考核绩效工资。

(二)装备

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配备巡查工作必备装备,方便网格信息管理员在多种条件下安全开展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内容

佩戴统一制发的“网格信息管理员工作证”,每天在所属网格内至少进行1次巡查,除夕、元宵节、清明节、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等传统节日,应加强巡查力度,巡查报告的重点内容:

1.国土管理方面:破坏耕地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乱搭乱建,毁田挖沙、淘金、建塘,非法开山取石,采矿;削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等行为;

2.林业管理方面:乱砍乱伐,占用林地,滥捕滥猎野生动物,采挖野生保护植物,野外用火,森林病虫害等;

3.农业水利方面:河道砂石乱采、弃渣垃圾乱倒,毒电网乱捕鱼,涉河乱占乱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畜禽养殖污水直排,水源地养殖,焚烧秸秆等违法违规行为;

4.环保方面:废污水直排、偷排,私设暗管,工业废气直排、偷排,工业物料堆场未采取遮挡、覆盖措施,恶臭污染,工业固废随意倾倒等行为;

5.其他方面噪声污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二)工作职责

1.巡视检查。每天在所属网格内,按照上述工作内容进行巡查,及时了解管护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2.告知劝阻。对破坏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行为进行告知劝阻,防止发生严重问题,杜绝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扩大蔓延。

3.及时上报。查中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在告知劝阻的同时,拍照、录像固定证据,迅速将情况逐级上报到二级、一级网格和相关职能部门,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4.配合处理。上级或相关职能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有关工

作人员处理问题。

5.跟踪落实。及时按要求完成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和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平台内各项取证任务监督反馈上报信息的处置处理情况,对处置时限、处置过程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监督,直至问题解决。

6.宣传引导。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强化群众保护环境,建设绿色家园的观念。

四、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组织管理

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统一领导和管理,在各村网格长(村主任)的监督组织下开展工作。

2.考勤

1)所有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每天在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平台内进行签到,签到地点必须在所管护网格范围内,不得由他人代签。原则上每周工作不少于5天,每月工作不少于22天。

2每天在所属网格内进行巡查,按要求在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平台内上传巡查日志、照片、路线及相关情况。巡查完毕后,无特殊事务,应到村委会报到集中办公,向网格长(村主任)汇报巡查情况并接受工作安排。

(二)请销假制度

请假1天以内由村级网格长(村主任)审批,3天以内由镇网格办审批,3天以上由县秦岭办审批。必须写明请假缘由,经级网格长(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镇网格办原则上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捎假、代销假所有请假手续,须报县网格办备案。

(三)例会制度

实行网格信息管理员月例会制,原则上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镇网格办总结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

(四)学习培训制度

镇网格办季度组织网格信息管理员学习培训1次,以专门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强化网格信息管理员素质,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考核奖罚制度

(一)基本工作要求(60分)

1.日常巡查(10分)。每天在网格内开展巡查,以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平台内签到为准,每月不少于22天,上岗1天扣2分;上级网格办检(抽)查时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不在所属网格区域或60分钟内没有赶到指定区域每次扣3分。

2.信息报送(10分)。天在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平台内,至少上报1次巡查信息、照片(不少于3张及相关情况每月上报信息高于22次且符合要求的得满分高于22次但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高于15次低于22次扣3分高于10次低于15次扣5分低于10次不得分

3.巡日志(10分)。每天记录工作情况,必须做到认真详实字迹清晰,整洁规范。巡日志短缺或者不及时填写扣5分;巡日志记录不详实,字迹潦草,应付填写,扣5分。

4.职责落实(10分)。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必须熟悉“三清楚四到位”工作职责,对本网格区域内重点污染源情况清楚“三清楚”即清楚网格区域,清楚工作内容,清楚工作流程;“四到位”即每天网格内巡查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处置不了的及时向上级网格反馈到位,问题解决后要跟踪确认到位。每项不清楚扣1分,每项未到位扣1,扣完为止。本网格内重点污染源情况不清,扣5分。

5.宣传引导10分)。积极完成镇网格办分配的宣传任务,主动在本网格内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的法治和环保观念。未按时完成宣传任务,扣2分;敷衍了事应付工作的,扣5分;未主动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扣5分,扣完为止。

6.学习培训(5分)。按时参加上级网格办组织召开的例会、学习、培训等,做好会议记录。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会议记录不全,记录不认真,扣2分。

7.请销假(5分)。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

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得分;不及时销假,每次扣2分。

(二)问题处置上报情况(30分)

1.问题处置上报(20分)。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日常巡查过程中,应做到及时发现处置上报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一般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处置上报的,每次扣5分重大问题不能发现或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0分;被上级通报或媒体曝光重大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不得分。

2.取证任务完成情况10分)。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系统平台下发的取证任务,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取证。在时限内按要求完成取证任务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的每件任务3,扣完为止。

(三)协调配合情况(10分)

1.协调配合工作情况(5分)。

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积极协调本网格内护林员、护河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防止事件扩大。未及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问题处置,每次2分。因工作需要,上级网格安排网格信息管理员开展其他工作,网格信息管理员应服从安排、积极配合,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任务。不配合工作,敷衍了事的,扣3分。

2.问题处理跟踪(5分)。上级网格或相关部门对问题处理后,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应及时跟踪问题处理情况,反馈处理结果反馈处理结果2分。

(四)加分项

1.工作认真,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5

2.受到县级及以上部门表扬每次加5-10

3.提出新观点及建议,创新性开展工作加5-10分。

4.反映违建、黑作坊、乱采乱挖、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每次加5-10分。

5.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线索,每次加5-10分。

6.现场抓获滥捕滥猎、电鱼毒鱼、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分子,每次加5-10分。

每月进行汇总得分,每季度发放一次绩效奖励。60分以下为不合格无绩效奖励60分-90分(不含90分)按照每分5元标准发放绩效奖励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发放500元绩效奖励。满分以上加分项按照每分20元标准发放奖励。

六、辞退制度

网格信息管理员在工作中有以下情形者,予以辞退,重新聘任:

1.当月在检查中出现两次或累计三次以上无故不在岗或者不能及时到达指定区域的;

2.连续两个月或年度累计三个月考核分值低于60分的;

3.每月巡查信息上报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低于10次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席例会或者培训会连续两次或年度累计三次的;

5.同一个月类似问题反复被发现3次(含)以上的;

6.各项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累计超过三次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配合相关工作,拒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七、附则

1.本办法由县秦岭办负责解释

2.本办法执行后,《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管理办法》宁发改字〔2018〕360号自行废止。

3.本办法自20241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