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陕 县 民 政 局
宁 陕 县 司 法 局
宁 陕 县 公 安 局 关于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杜绝和纠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漠视侵害特困人员人身利益问题,根据安康市民政局安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安民发〔2023〕7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聚焦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状况,集中整治以下8类突出问题: 1.违背特困人员意愿,阻碍其集中供养的;2.领取照料护理费拒不履行照料服务义务的;3.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照料服务不规范,导致特困人员生活存在住房、饮水、食品 和用火用电、煤气中毒安全风险的;4.有欺凌、辱骂、殴打等侵害特困人员人身权益行为的;5.违背特困人员意愿,强迫其从事劳务工作的;6.克扣、挪用、截留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或侵占其他财物的;7.特困人员生病不及时送医救治,导致病情加重或死亡的;8.其他侵害特困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整治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12月20日为集中整治时间,集中整治结束后,常态化开展。 三、整治措施 1.全面开展入户排查,了解特困人员生活现状,询问特困人员本人对照料服务人履职情况的评价意见,接收社会层面监督举报照料服务人侵害特困人员合法权益的线索(证据) ,全面掌握有无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情形。2.对照料服务人履职不到位的一般情形,镇政府联合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给予法律批评教育,适当扣发照料服务费;对明显不履行职责,特困人员生活环境脏乱差、换洗换季衣被不足等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的,镇政府予以解除照料服务协议,并追回相应已发部分的照料服务费,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协助调解实施,拒不执行调解结果的,提起民事诉讼;对照料服务人实施打骂、威胁、恐吓等手段虐待分散特困人员造成实际伤害的,以及非法侵害特困人员个人合法财物的,县民政局会同县司法局督促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依法提起刑事诉讼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特困人员受到侵害或合法权益受损,在本人无法表达或表达不清时可由其监护人代为起诉,或由相关具有监护权的主体代为起诉;当地公安机关在接到特困人员或者镇村工作人员关于侵犯特困人员合法权益的报案后,依法制止违法行为办理案件。对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县公安局将成立专案组予以侦破。 监督举报电话:0915--6825070(民政局) 法律服务电话:0915--6828576(司法局) 侵权报案电话:110(公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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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民政局 |
宁陕县司法局 |
宁陕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14日 |